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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境小说网 >都市娱乐 >我家后门通往异世界 > 第三十四章 火晶石

第三十四章 火晶石[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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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莎说着,就从脖子上摘下了一块东西,鲜明是一条项坠,银色的链条末端挂着一根花生粒大小的茶青色宝石,递给韩沉看了看:

毕竟一令媛币,已经是个不测欣喜,如果不是碰到罗尔莎,韩沉也底子不会晓得这把短剑会有这么值钱,就算少赚点钱也没甚么,纯粹当送小我情给她了。

韩沉看了一眼罗尔莎拿出来的东西。

“这个……”

看到这一幕,即便是罗尔莎,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立即开口说道:“你这把剑的材质,比王都兵器店打造的精钢匕都城要好一些,确切是一件可贵的利器,我也不占你的便宜。一令媛币,这是我能出的最高代价了,再多的话……我也拿不出了。”

以是,罗尔莎才会主动提出这类买卖体例。

听名字就晓得是火系属性的,形状看起来好像晶莹剔透的红宝石一样,而宝石中间却有一团火苗般的东西燃烧跳动。韩沉站在中间,都能感遭到从宝石中不竭披收回来的元素颠簸,连氛围中都模糊变得炎热了几分。

在这类环境下,一把高耐久度的刀剑,天然就奇货可居了。

“这是用三阶魔兽疾风狼王的晶核做出的邪术道具,能够天生风元素的护盾,禁止五次致命伤害,我曾经用过两次,还剩下三次,信赖能够抵得上三百金币的代价。”

韩沉冷静记着了这个名字,想着今后如果有机遇去的话,必然要先找找冰系战技。

至于剩下的三百金币……”

反倒是罗尔莎有些过意不去的模样,在身上摸索了一会儿,说道:“阿谁,我出门的时候身上只带了两百多个金币……毕竟数量太多的话,照顾起来不便利,你如果肯信赖我的话,就先收下这枚火晶石作为抵押,这东西是我之前偶尔获得的,代价大抵在五百金币摆布,先放在你这里,等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会用一样的代价将它赎回。

“很普通啊。因为作为冒险者,常常要在丛林中和各种魔兽搏杀拼斗,即便是在城镇中,偶尔也会有冒险者之间的应战产生。过于频繁的战役,特别是战技的施放,对兵器的耗损是极大的,普通兵器店售卖的精铁长剑,常常用到两三个月,就会呈现破坏,以后再接着利用,兵器本身的能力会大大缩水。

对于韩沉来讲,能把短剑卖到两百金币,就已经很对劲了,并且这火晶石一看就是好东西,就算罗尔莎真的认账了,拿到实际天下当红宝石卖,也能卖出不错的代价。

想到这里,韩淹没有正面答复,而是摸索着问道:“罗尔莎团长,你感觉这把剑,能值多少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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