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 放了她[第1页/共2页]
抬手间风起云涌,举目时横扫天下,说的就是狼王李清风。
啪!
“你敢打我?”
徐梦瑶但是东海市刑警大队的大队长,上一次就是她把李清风抓进了警局。
“小子,这个美女是彪哥要的,我劝你最好滚蛋,不然你吃不了兜着走。请大师搜刮()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耳钉地痞神采涨红,只感受被李清风握住的拳头剧痛非常,好似被一块巨石压着,骨骼仿佛都要碎了普通。
你如何晓得我吃了臭豆腐?
李清风神采一冷,眼中闪过一道寒光,他从小就没有母亲,最恨别人骂他母亲。
李清风捂了捂鼻子,对耳钉地痞怒斥道。
毕竟,在这零度酒吧,敢和耳钉地痞对打的人并未几。
说实话,李清风前次被抓,心中对徐梦瑶还是有些怨念的,他真想一走了之。
“打的就是你。”
徐梦瑶?
他但是跟着彪哥混的,在零度酒吧这一亩三分地,谁不晓得他大狗哥的名誉。
在环球七大王者中,他也是第一名。
但他明白,一旦本身分开,徐梦瑶必然会被轮大米,以她的火爆脾气,第二天醒来后,必然会跳楼他杀。
算了,哥始终是一个公理的人。
好香。
竟然是徐梦瑶?
李清风眼中闪过一道寒光,右脚如同一道闪电,蓦地踢出。
在非洲,敢威胁他的人,都已经下了天国。
前一刻,他们还在为李清风担忧,下一刻倒是为两个地痞默哀。
不过,他有一个忌讳,那就是最讨厌别人威胁。
“你明天吃了臭豆腐,一股子臭味,离我远点,从速放了她,然后滚蛋。”
李清风淡淡的看了耳钉地痞一眼,仿佛是一个帝王在看一个蝼蚁。
“这个美女我带走了,下次再欺负女人,我就打断你们的腿。”
不错,耳钉地痞在他眼里,就是一个蝼蚁,他则是帝王。
而酒吧的人们,看到耳钉地痞要打李清风,都是跑过来,眼中尽是戏谑。
他经历了无数大风大浪,纵横非洲,威震天下。
两个打一个,这不是欺负人吗?
“我好热……”
这耳钉地痞犯了他的忌讳。
他的一张脸也因为疼痛,有些扭曲,变成了猪肝色。
李清风总感受醉酒美女很熟谙,不过对方长发垂落,遮住了面孔,他也看不清楚。
他伸脱手指,将醉酒美女脸上的长发扒开,暴露了她的面貌。
两个地痞惨叫一声,身材倒飞而出,倒飞了十几米远,重重的摔在地上,张嘴吐出一大口鲜血,半天都爬不起来。
这醉酒美女,竟然被人在酒中下了春、药,幸亏李清风救了她,不然结果就是被轮大米。
“不自量力。”
在全天下的佣兵任务中,他还是独一能够完成sss级任务的强者。
徐梦瑶被下药后,有些神态不清,俏脸嫣红,醉醺醺的说道。
他们常常在酒吧厮混,这类打斗打斗见多了,最喜好看热烈。
竟然敢骂我妈?
一脚把人踹飞十几米远,就是特种兵也做不到吧。
四周的人固然对两个地痞鄙夷,但想到对方是彪哥的部下,谁也不敢向前帮手。
这些地痞在他眼里,就跟弱鸡一样,没有一点战役力。
这青年真是个怪物。
可惜,这里是中原,不能随便杀人,不然引来国度特别部分就费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