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序言:那一年(4)[第2页/共5页]
“我何德何能,不是老带领的培养,我那里能坐上这个位置?”
李雪莲:
骂得跟董宪法一模一样。
“荀院长,你要替我做主呀。”
“不是一桩案子。”
“董宪法贪赃枉法。”
老曹也就信觉得真,开端把荀公理当作本身人。但老曹也有分寸,退下来后,法院的事情,不再插手;只是糊口上碰到题目,给荀公理打号召。正因为事情上不插手,只是糊口上撮要求,荀公理感觉老曹是个明白人;而糊口上的要求,花俩钱就能消灾。三年下来,荀公理一向把老曹当老带领供着。每大哥曹生日那天,荀公理便请老曹吃晚餐。酒宴上,开首一句话老是:
“一共有几桩?”
“咋回事?”
“告状。”
“那我该找谁呢?”
“你咋了?”
明天是礼拜天,按说史为民不该上班。但县长史为民,从没休过礼拜天。一个县一百多万人,工农商学,吃喝拉撒,事情千头万绪;从中心到省里,再到市里,每天下发的文件有一百多份,都靠史为民落实。工人每天上班八个小时,史为民每天事情十四五个小时,每天夜里开会。另有,从省里到市里,每天都有部分来县里查抄事情;从省里到市里,部分有百十来个;县里每天需求在宾馆接待的下级查抄组,起码有八拨。中饭和晚餐,史为民得陪十六拨次的客人。都是职能部分,哪个也获咎不起。史为民的胃,也让喝酒喝坏了。史为民经常捂着胃敌部下感慨:
“事情一年忙到头,顾不上看望老带领;但老带领的生日,还是得我亲身来主持。”
“见小的弊端,啥时候能抽暇改改?”
这句话把荀公理说恼了。或许荀公理在别处贪赃枉法过,但在李雪莲这件事上却没有。或许不喝酒荀公理不恼,一喝大,就真恼了;愤怒之下,便对李雪莲吼了一句:
“我要告一小我。”
“告谁呀?”
“咋我找一小我,说不该他管;找一小我,又说不该他管;那我的事,到底该谁管呢?”
“找县长干啥?”
固然法院院长被人拦路告状是常事,但夜里,酒后,加上俄然,荀公理还是被吓了一跳。因老曹在身边,仍要装出全醉的模样,又不敢暴露被吓了一跳。架着他的法院办公室主任,倒是被吓了一跳,仓猝去拉李雪莲:
“县长,不是人干的活。”
接着又冒了一句:
史为民:
但第二天夙起,董宪法就把这事给忘了。
如酒不喝大,老曹不会干与法院的事情;恰是因为喝大了,健忘本身三年前已经退下来了;见有人告状,回到了当年的亢奋状况。世人见老曹要干政,忙又着了慌,放下荀公理,先将老曹往车上扶,一边扶一边说:
李雪莲:
“第一桩,告法院院长荀公理;第二桩,告法院专委董宪法;第三桩,告法官王公道;第四桩,告我丈夫秦玉河;第五桩,还告我自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