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传道者,无耻狗贼![第2页/共2页]
悄悄摩裟动手里的纸,只是沉默半晌林坤就下了决定,一个天赋的友情远比眼下的小便宜来得首要。
但是想想这也是不成能的。
我当然能够以更高的代价把这两首歌卖给你,此后别人从我手里拿歌的代价也是一样高得离谱。然后长此以往下去,您感觉会产生甚么呢?”
“是的。”杨洛点点头,脸上俄然闪现奇特的笑意:
因为一旦实现这个目标,他也自但是然地将成为环球谛视标大文豪,在中原史,乃至天下史留部属于他杨洛的重重一笔。
“您真是个好人。”
杨洛要做卖歌的耐久买卖,代价就不能定得太高。
帖子:《诛仙大结局!传道者,无耻狗贼,还我碧瑶!》
“不过行情我挺清楚的,一首歌十万是有点高了,不过我想真正酷爱音乐的您是不会在乎这个价位的。”
钱已经不是杨洛所寻求的了,钱只能换来物质上的享用,他不是一个极度物质寻求者。
不傻的人却做着傻的买卖,其中启事,林坤思来想去只想到了一种。
“您是要给我加价吗?”
遵循阿谁劳什子“马洛斯需求层次实际”,他应当迈过前四个层次,正在寻求第五个层次:“自我实现的需求。”
当在《诛仙》的最后一章敲下全书完三个字的时候,杨洛一时欣然若失,神情有些恍忽。
看着杨洛那湛然的眼眸,他答道:“你会合音乐圈明里暗里的怨怼于一身,如你所说,惹来不需求的费事。”
“杨洛同窗……”林坤考虑着说话,渐渐说道:
“杨洛同窗,你是不是对我们音乐圈不太体味?”他含蓄地提示道。
“跟您此次买卖不会是最后一次。在将来将有越来越多出自我手中的歌曲涌现在音乐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杨洛一步一步果断地走着。
他并不缺这点小钱,没需求因小失大。
当然,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们能够说,没钱就不要买啊,人家又没逼迫你们去买。
点了根烟,他很快就不难过了。
很较着,从内里那些辛辣讽刺的笔墨中便能够看出面前这小子并不傻。
林坤一时有点懵,半响才从混乱的逻辑思惟从觉悟过来。他微皱眉头看了看杨洛,内心又猜疑了。
林坤很快便颠覆了本身的思疑,《三重门》他也慕名买了一本,多有翻阅。
“我能够如许做,如果你要求的话。”
发帖人:光阴深巷,少女与猫。
“呵呵”
这是诛仙最新一章,也是最后一章,看完我都懵了,就如许大结局了?我的碧瑶呢?我们的碧瑶呢?传道者!无耻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