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兵临城下[第1页/共3页]
疆场上的鼓声停了,但疆场初哥高歌的内心却敲起了小鼓,那种既镇静,又惊骇,既充满力量,又双腿发软的奇妙感受充满着他的身材,皮肤上像过了微电流般酥酥麻麻的。
坡顶上,到处是死人,个个死相可骇,不是身首分离,就是肚破肠流,肝脑涂地,明显满是被虐杀的。
上马击狂胡,上马草军书,如许的糊口曾经是高歌好一阵子意颖的工具呢。
城墙高三丈,也由巨石垒成,却平整得连刀都插不出来,要做到这个程度,当年筑城时不知花了多少力量,现在,它却成了反对旧仆人的通途。
“没有了树林的保护,南蛮人就像是分开深水进入浅滩的鱼,只要他们一出莽林就会被我们发明,再也没法策动大范围的突袭了。”达里高利沉声弥补道。
雨后的稀树草原到处是湿漉漉的,田野上本没有路,但前面已经稀有支雄师开过,早就踩出一条泥路来了。
这里集合着几十名年青女性的尸身,赤果着,横七竖八,白花花一片。
城头响起一片鬼哭狼嚎般的怪叫,无数南蛮兵打了镇静剂一样挥动动手中千奇百怪的兵器。
“尤金小队,去看看是甚么环境!”中队长大声命令。
“没有我们这个甲级军团主攻,他们两个乙级军团如何敢先动呢。”达里高利的话引发了兵士们一片高傲的共鸣。
“我是烈猪部落的图腾懦夫长牙,手中的狼牙棒,砸碎过两百十八只中原猪的脑袋,谁敢上来当第两百十九个!”这名叫长牙的蛮人挥动着巨棒大声吼怒,声如洪钟。
在仇恨的差遣下,金狮鹫军团只用两个小时的时候,就赶到了薇山城下。
短促的军鼓,高亢的军歌,如林的刀枪,如云的旗号,让高歌的心中生出一种热腾腾的感受。
“复仇!”
爬到坡顶后,高歌看到了平生未见的可骇一幕。
泥水中模糊有片片油花绽放,这是地盘极其肥饶,地力极旺,肥得流油的表示。
很快,全部军团都吼怒了。
游击兵可攻可守,便可攻城,又可扰敌,也可追击,如果需求和劲敌在野战时进入硬碰硬阶段,他们则会退下来护住军阵的两翼,亮出中间无坚不摧的如林长枪。
约两百米外的一个小坡顶上,卖力左边鉴戒的一名标兵正冒死挥动着号旗。
山丘不算太高,约莫有三百多米,但在一马平地的稀树草原上无疑是可贵一见的制高点了。
并且,山丘还三面环水,就算一个对军事一窍不通的人,也看得出这是一处地形奇险,易守难攻的地点了。
金狮鹫军团如一把切入黄油的尖刀,从红色木棉军团和铜拳军团之间锲入,敏捷交叉至最火线,开端在号角、鼓点和军旗的批示下有条不紊地布阵。
他的兵器也很奇特,是一根庞大的木棒,上面钉满了各种不着名的植物犬牙,尽是干枯的血迹。
在这个处所,无定河拐了一个几近九十度的大弯,而在这个九十度夹角上,是一座高山而起的山丘。
就在这时,城头呈现一个高大的身影,还没等高歌看清楚,他已经纵身一跃,就如许从十来米高的城头直接跳了下来。
“王的权杖指向田野,我们便掠过田野,哪怕利箭密如飞蝗。”
“多肥的地盘啊!这些可爱的蛮狗,如果不是他们,稀树草原全数能够变成良田,那得能赡养多少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