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薇山城主?![第3页/共3页]
但在半秒钟后,羡慕声,嗟叹声,惊呼声和质疑声却差点掀翻了全部屋顶。
高歌的神情变得奇妙起来。
“要欢畅才对,我还能活着归去亲身把银鹰还给穆斯塔瓦老爹和瞎子潘珀。”达里高利的眼睛亮了起来,“我更欢畅的是你,高歌,明天我看到了,你担当的绝非只要你父亲的仁慈。他的英勇和聪明,你也一样担当了。”
这座城,这么大一座城,就是我的了?
“万岁!四王子殿下!”
当高歌步入宴会厅时,门口的两列卫兵“啪”一声挺直了腰杆,以拳击胸,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再看看四周的反应,就算高歌对爵位这一块再无知,也晓得本身所得的嘉奖是超出通例的优厚了。
可还没完,戈尔登持续在往下念:“薇山城为锁蛮九连城当中枢锁钥,即已光复,需求一名豪杰镇守,以慑南蛮。高歌.霍顿男爵一战成名,南蛮新败,必畏之如虎,实为镇守薇山城之不二人选。故特封高歌.霍顿男爵为薇山城城主,以此城为其封地,为王国守边。”
“就算有了一千守兵,我手里没有懂军事的军官啊!”高歌脑筋一转,又说道:“可否让我在金狮鹫里挑一些帮手?当然,得是你情我愿。”
高歌从刚才起,就一向是两眼板滞,这副傻样,天然更让那些军官们五味杂陈,分外生出几份不甘和恋慕来。
四下里一片哗然,大家面面相觑,一副没法置信的模样。
“你能够在我的军团里遴选二十名兵士。”瓦西里斯特道。
“那它从明天开端就是一个男爵领了。”戈尔登收起羊皮卷,浅笑道。
“对了,我昏倒了多久?”达里高利接着问。
那迎着箭雨,拖着断臂,义无反顾地扑向城头的背影,深深切在他的脑海里。
薇山城的城主府里,有专门的大宴会厅,安插得谈不上富丽,毕竟这只是王国边疆的一个小小的军城,但比破败驿站的一个堆栈,天然好得太多了。
“达里高利大叔。”高歌抿着嘴低下了脑袋。
……
军官们纷繁起立,一边鼓掌,一边向高歌行着谛视礼,哪另有半点之前的轻视。
“王子殿下,您实在是太慷慨了!”有人高呼,引发一片同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