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军中保护神[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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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足近两米的身高,一身重装皮甲,头戴高高的冠盔,乌黑的脸上线条如经刀斧般刚硬,真如一尊钢浇铁铸的铁塔。
按照“晨不举火”的作战条令,作战日的早餐不供应热食,以干粮充饥,以是进入行列后,高歌和大师一样席地而坐,取出肉干和炒豆子吃了起来,这些东西的味道……嗯,难吃极了。
“达里……达里高利大叔!”格利的声音有些畏缩。
“哇!有邪术师助阵,那这薇山城还不是一鼓而下!”
凌晨,当高歌从睡梦中醒来时,他并没有顿时展开双眼,仿佛正在酝酿着勇气。
达里高利是盾左,慎重盾和长剑,是全部小队戍守的基石,格利是枪右,卖力突然突前刺杀,而高歌则卖力在二人的保护下放箭和投掷标枪,很不测的是,高歌的这两项技术竟然相称超卓。
“真的不消了,达里高利大叔,并且……您已经为我做得够多了。”高歌下认识地瞥了一眼达里高利的右臂,那边公然紧紧包扎着一块渗血的绷带。
毕竟,由布衣构成的兵士可不会讲通行的所谓雅言,而相隔数百里,就是完整没法交换的方言了,特别是在绝大部分国土都是山区的簇岳王国,方言辨别之大,真可谓是百里分歧音。
伴跟着一声沙哑而严肃的喝声,一个高大的身影扒开浓雾,站到了两人的面前。
昔日浮泛茫然的眼睛,现在却亮得惊人,像被凹面镜聚起的太阳光;昔日老是无认识般半张着的嘴,此时却紧紧抿着,抿成一个果断的线条。
“那是四王子殿下吧!啧啧,不愧是迷倒全部王都贵妇圈的美女人,穿上盔甲也这么俊美。还竟然是一身金甲!这得花多少枚金鹰币啊!”
“是……是的,达里高利上士。”格利结结巴巴地改口。
“嘘!轻点声,他们但是有邪术的,说不定就能听到统统人的声音,你敢说他们的不是,说不定就给你下点魔咒。”
“嘁!这些高傲的老东西,才不会等闲脱手呢,他们只是来庇护王子殿下的。”
这是一个残破的驿站,统统的物质都被此次入侵的南蛮兵搜刮一空,房屋也被付之一炬,只留下那幢明天被当作庆功场合的石垒堆栈。
俄然,远处传来起床号的声音,三长两短,再四长一短,不竭反复。
那双刻毒如刀锋的眼睛,以及脸上那道可怖的陈年刀伤,都表白这是一名久经战阵的豪杰。
初升的阳光另有力射透浓雾,只是将一队队跑动的身影投射在雾气上,影影绰绰。
“瞥见他身后那位金发骑士了吗?那是王国最年青的大斗师佛郎西斯骑士,才二十八岁,被誉为百年一遇的武道奇才。”
高歌如饥似渴地听着四周的群情,接收着统统有关这个天下的信息,都怪本身的前任,除了一些最根基的知识,他对这个天下的体味实在是太范围,太恍惚了,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
“呵呵!我感觉如许都雅。”高歌按影象的模样,给了格利一个傻傻的憨笑。
四周都是短促而有力的号令声,和整齐而沉重的脚步声,光听声音,就晓得这是一支练习有素的精兵,金狮鹫军团,簇岳王国五大野战军团之一,并非浪得浮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