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回 冠鹰空骑[第2页/共3页]
“皮尔斯。”布雷克俄然唤道。
高空之上,头顶阳光刺眼,耳边劲风吼怒,脚下云海无边,高歌顿觉表情为之一振。
……
而高歌,也将成为这些蟋蟀中的一只,在万众的喝彩声中,与同类存亡相博,为的,只是活下去。
猞敢缓缓抬开端,高耸地暴露一个丢脸的笑容,竟仿佛有几分豁然,轻声说道:“好刀法!”
“给你。”一旁的老约瑟一挥手,将一个小布袋子丢了过来,布雷克一把接住,抛接了数下,袋中传来钻币特有的清脆声音。
“二少爷,有甚么叮咛?”一名侍从打扮的老者从一堆叫唤着在兑现彩金的人群中挤出来,满脸喜气地跑到布雷克身边,一边擦汗,一边恭敬地问道。
“可……可要动用冠鹰,得镇南将军亲令才气够,这……”皮尔斯一脸无法。
“我们走!”格罗斯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已然褪去图腾狂化,标枪般立在场上的高歌,一挥手,回身便要走。
猞敢固然年过四十,但以他丰富的经历,竟然三招便被斩于场上,这只能申明,二者的气力相差实在是太大了,如许的人落在魁首的手上,实是亲信大患。
本来觉得获得的是一块希世的璞玉,本来人家早就是一件精雕细刻的宝玉。
而高歌对现在本身的处境,也有了一个清楚的体味。
“格罗斯少爷,给钱,七枚钻币!”一道人影掠至,布雷克拦住了来路。
高歌活动了一下双腕,穿上皮袄,悄悄一跃,跳上了最后一头空着一个位置的冠鹰,冠鹰喉咙中一阵咕噜。
猞敢还保持着奋力前刺的行动,仿佛时候凝固了普通,他的刀尖,离高歌胸膛只要一寸间隔。
每一头冠鹰上,都已坐有一名驭手,也是一样的一身皮装。
鞍位上有一条镶着钢制搭扣的皮带,高歌有样学样,将它紧紧绑在本身的腰间,紧紧连在鞍位上。
紧接着,冠鹰们展开双翅,用力扇动,一边紧跑数步,用力一蹬地,高歌只感觉浑身一轻,便见地面敏捷远去,已然腾空而起。
“腾”一声,从一头冠鹰的背上跳下一名军官,个子不高却矫捷而健旺,身穿冠鹰空骑团的特制礼服。
“好样的,虎族人!”
“你……”格罗斯一张俊脸别提有多丢脸了。
四下里一片沉寂。
蓦地具有了新的强大力量,这头猛虎再次仰天长啸。
“你们也穿上皮袄,空中冷得很。”休伯特队长纵身跳上一只冠鹰。
“布雷克团长不必过意不去,猞敢不过是一条已无用的老狗,我们绝冠的懦夫多的是,要见真章还得在嘉华大比上,我们走。”老约瑟抛下这句话,绝冠一行便恨恨而去。
“老奴晓得该如何做了。”皮尔斯躬身而退,仓促而去。
并且,这名虎族人竟然还是一名蛮阶的图腾懦夫,光凭这一点,他便能够稳稳跻身顶级的精英竞斗士行列了,并且能够排进前十。
别的,蛮族之间的厮杀,固然没有斗者或法师对战时那样夺目标结果,但更原始,也更血腥,再加上他们种族各别,表面和行动都大相径庭,别有一种风趣的戏剧性。
高歌当然坐过飞机,但与骑着冠鹰那是完整分歧的感受,就像开车与骑摩托以一样的速率奔驰,但感受是完整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