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有朋友的感觉真好[第2页/共3页]
“我挖了一个圈套,等BOSS主动跳出来,它就死了,给我两件蓝装,另有一本埋没职业转职书,哈哈,我聪明吧,我的时装就是第一个进入游戏的嘉奖。”
叶风用兵器的冰属性溅射引怪,林蕾和沈墨默卖力杀李嘉馨卖力奶,赵雨卖力划水,看到她们支撑不住就去帮手杀一下。
终究大师吃饱喝足,纷繁上线了,但是留下了叶风清算残局。
“叶风,你如何有三件蓝装,加上拍卖掉的一件但是四件了,现在的排行榜前十根基上都是一人一件蓝装,你是如何做到的。”
公然不愧是主城区的怪物,血量和防备比新手区的高了很多,和野猪王BOSS一样了。
“我还要看看你们的白歌徽章,确认一下。”
边谈天涯杀怪,有叶风这个大妙手插手刷怪不是普通的快啊,叶风本身有血瓶就不消喝李嘉馨的奶,额,是不消李嘉馨加血了。
“-166。”每次浅显进犯都能带走怪物三分之一的HP,溅射伤害也高达50多,比赵雨的普攻都还高,叶风杀完四个大尾巴狼只用了不到十秒,敏捷高进犯速率快没体例。
想到这里叶风很心疼啊,那都是钱啊,但是转念一想,如果没有野猪獠牙,直接也杀不了亡灵王,反而还会被反杀呢,那里获得那几件好东西啊。
沈墨默唇齿间透出一股暗香,让叶风非常舒畅。
“我的这把法杖还是我们组了一个三十人团才刷到的,我运气好,boss就死在我身边,刚好被我捡到了,以是我才决定玩邪术师的,我本来想玩兵士。”
防备:50
“叮,是否接管任务“恶狼的尾巴”任务?”体系的提示音在世人的耳边响起。
论坛上有人说过,在田野见到NPC就概率接到任务,以是叶风等人就去看看。
沈墨默不敢看叶风,他感受现在的叶风很诱人。
HP:500
人如其名,他像唐僧一样清秀,像唐僧一样不解风情,并且他家书佛,每天凌晨都像唐僧一样要做早课念佛,他父亲也姓唐,以是小火伴们就给他取外号叫唐僧。
“固然你们是城主派来的,但是我还是要看看你们的气力,你们杀五十只大尾巴狼,割掉他们的尾巴来证明你们的气力,任务完成后我会给你们一笔报酬。”主帅终究公布任务了。
“恩,你们搞甚么,把我都弄哭了。”林蕾抬开端来,擦干眼泪抱怨道。
叶风给本身加了一个天赋技术,没想到竟然胜利了,公然百分之五十四的概率可不是吹出来的。
“是的。”叶风答复,内心一阵嘀咕,TM的太墨迹了,要问几遍啊。
“在恶狼平原,快来吧。”林蕾说道。
那人小时候很内疚,像女孩一样略微一逗就脸红,小时候在乡村叫的都是奶名,那人的奶名叫唐僧。
“-136,-140,-133,-139。”叶风面前横劈一刀,一个弧形的刀气向面前的四个大尾巴狼扫去,伤害刹时增加了30多。
看那模样应当就是主帅了。
“OK,顿时到。”叶风封闭了对话框,翻开舆图看了看,敏捷前去恶狼平原。
“接管。”
叶风拿出了背包里的白歌徽章,第一次进哪个主城就有哪个主城的徽章。
“我没说你看我啊?”叶风假装很茫然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