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心形紫水晶吊坠[第1页/共3页]
慕容元宝嘴里收回“咝咝”的声音,好不烦恼地说:“你这厮端的好针法,只消将那锁孔当耍子便可,却来捅洒家的屁股何为!”
他集合意念,仰仗手感转了几下便翻开了手铐。这套行动看似简朴,实则需求耐久的苦练,再加上必然的天赋和悟性才气练成一手绝活。
挂绳中间打结的处所拴着一颗酸枣大小的珠子,仅从形状来看不好判定是甚么材质,珠子正面刻着一个金光闪闪的“佛”字,看模样这应当是一枚佛珠。
童狡边观战边啧啧称奇,心说俺倒是藐视肉墩儿了,吾兄元宝公然技艺不凡,就凭这两下子此后行走江湖,谁还敢说他浪得浮名!
他跑畴昔一看,阿寿公然被卡在方向盘与驾驶座靠背之间,已接受了很严峻的伤,性命堪忧。阿寿动了动沉重的眼皮,与他四目相对,他从阿寿充满血丝的眼睛里体味到了某种等候,他蹲下身去,正要用手去拉那根被鲜血染黑的红色挂绳,阿寿俄然抓住了他的手,将手里的东西塞进他手中,阿寿的指甲紧紧扣住他的手背……
我头顶上如同炸响了一个闷雷,脑袋里嗡嗡鸣叫,的确不成思议地说:“是老F!这……这如何能够!老F比我早几年入狱,他……他当时候不是应当在下狱吗?”
不过这颗珠子看上去古色古香的,跟普通的佛珠比拟,显很多少有点诡异,起首珠子的大要涂的不是黑漆,而是染了一层鲜红的色彩。
童狡见拿回护身符但愿迷茫,心知此地不宜久留,不如临时以退为进为好。但他总模糊感觉阿寿那只血淋淋的胳膊在呼唤着他,因而他决定在逃离之前先去看看阿寿那只血手里攥着的到底是甚么东西。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迈开阔步冲向手机店……
丁猛清清楚楚地看到,有一尊小石佛被一块透明水晶包裹住,仿佛一具新鲜的尸身躺在水晶棺中。丁猛顿时暴露惊诧之色,握紧的拳头渐渐松开了,手指在微微颤抖,看模样他已按捺不住冲动的表情,就差没跑畴昔掠取打火机了。
其次珠子的后背刻着一个恶鬼图案,因为不管佛道都重视清净朴实,以是佛珠上凡是是不会随便雕镂斑纹图饰,更不会塑造如此狰狞丑恶的形象,这有损于佛祖的持重严肃。
他乃至以为就连“阿寿”这个简朴的称呼,也只不过是捕风捉影的产品,因为阿寿曾信誓旦旦地对他说本身没驰名字,真是好笑!这世上的阿猫阿狗都晓得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的事理,一贯标榜“名不正则言不顺”的初级灵长类植物如何会甘心以“知名之辈”的姿势存活于世。
此时童狡心中五味杂陈,他不知阿寿口中说的“酸枣熟了”,是不是跟这颗佛珠有甚么关联,更不知该说些甚么安抚阿寿的话才好。
童狡早就晓得阿寿公开里是信佛的,他曾见阿寿不止一次去庙里烧香祈愿,比拟于一个糊口平平的浅显人,那些整日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的社会边沿人反而更轻易信赖世上存在某种奥秘力量,他们或许并不算甚么虔诚的宗教徒,只是不想屈就在运气脚下,以祈求得内心的安好。
言毕,阿寿垂垂阖上了双目,脑袋歪到一边,宁静地“睡”了畴昔,他的嘴角挂着一抹满足的浅笑。
合法童狡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丁猛已经再度脱手,他的目标很明白,就是必然要拿到打火机。为此他在抢到打火机的刹时,乃至都没想过要遁藏元宝的进犯,硬生生受了一记飞踹,成果他胸前的衣服上多了一个大而清楚的足迹,整小我倒飞出去,摔了个四仰八叉,他从警以来还从未如此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