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冤家聚头[第1页/共3页]
有了小狐狸指路,林晓攸二话不说,哈腰抱起小狐狸就往那边而去。走了没多久,俄然闻声火线传来一阵狠恶的打斗声音,她快速向前跑去,躲在大树前面偷偷察看环境。
林晓攸的确要被气疯了,抓着衣领的手紧了紧,“夏侯熠辰给我的那块!”
“夏侯熠辰从小不离身的玉佩会让一个浅显侍从代管,还真是天下奇闻呢。再说他身边的侍卫能人很多,就算找药,也轮不到你来给他找药吧!”乌黑的墨玉眸子一转,就抓出她话语的缝隙。只是他没推测的是林晓攸找药不是为了救沉痾百姓,而是为了救夏侯熠辰。
男人怔了怔,恍然大悟的笑道:“哦,玉佩啊,我有好几块玉佩,你说的是哪一块呢!”
“废话少说,东西给我拿出来。”林晓攸哪吃他这一套,上前一把抓住他胸前的衣衿吼怒道。
两人的个头原秘闻差甚远,被她这一拉,男人不得不低下身子。眉头紧蹙,一脸惊骇的看着林晓攸,“君子动口不脱手,不要这么卤莽的凶人家,有事好筹议,要甚么东西就说清楚人家才明白啊!”一脸委曲的模样仿佛谁欺负了他一样,换做别人能够真就臣服丢失在那双桃花眼当中。只是可惜,他现在的敌手是林晓攸,不是别人。
“恶贼,还我玉佩来。”脑筋发热,完整没认识到伤害的林晓攸以极快的速率跑了出去。
统统产生的太俄然,两人不约而同的望向阿谁祸首祸首,脸上皆现惊色,“是她!是他!”各自的脑海中不觉浮出一个久违的身影。
男人挺起家理了理混乱的衣服才问道:“夏侯熠辰的玉佩如何会在你手里?你跟他是甚么干系?你来此做甚么?有何目标。”
细滑白净的皮肤仿佛能够捏出水普通,上挑的桃花眼风情万种,那鼻子,嘴巴,棱角清楚,的确就是彼苍完美的雕塑。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无辜的神采让人一看就晓得,这男人天生就是一块**人的好料,并且还是不分男女老幼的那种。
走了?林晓攸望着黑衣人消逝的方向,不知为何内心会出现一阵失落的波纹,酸酸的感受。
“站住,不准过来。”
充满磁性的嗓音,孔殷的叱呵出声,逼得林晓攸仓猝愣住脚步。有没有搞错,偷她的玉佩还敢这般理直气壮的吼她。昂首刚想发作,才后知后觉的发明,她的处境如此伤害,正处在两人比武的范围以内。
男人低头看了眼,屈身一把抓太小狐狸的尾巴,把它倒提了起来,不满的吼道:“你个小混蛋,方才死哪儿去了,不帮手就算了,竟敢还给本公子带回一个累坠来,你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本身去给我把那费事处理了。”
林晓攸满脸黑线,暗骂老天无眼,前次仓猝一面,压根没重视到,这个男人媚的出魂的眼神比女人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小狐狸“咻咻咻”的叫了几声,从林晓攸怀里窜出,几步跑到仆人身边,小小的脑袋在仆人脚边几次磨蹭着。
她别的本领未几,对美女的免疫力那是相称的强。想想她长大的环境,从小就对着一个具有谪仙出尘般气质的美女师兄,厥后和夏侯熠辰在一起,又经常面对他那如妖孽般勾魂夺魄的容颜,非论哪个,都不会比面前的人差了涓滴。勾引她,门儿都没有。
“累坠?费事?”两个词轻飘飘的荡进林晓攸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