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疯魔的“通脉境呆瓜”[第1页/共2页]
这是当之无愧的百强种族,在邺陵城中能够见到这类强族尸身可真是机遇未几。
江风的打算是趁其不备、出其不料,在最关头的时候吞下精血。
看到这里江风点了点头,心中暗道:“公然,就晓得会是如许!”
按理说这等强大的种族尸身应当备受欢迎才对,完整能够放在万族尸身货架区的前线来吸引主顾、招揽买卖。
江风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这那里是一具尸身?
就在江风感慨本身即将走到货架绝顶还是没法寻觅到中意的精血之时,一头体型庞大的老虎尸身映入了他的视线。
很快他的眼神又落在了一头形似野猪、但是体型要大上很多,并且鬃毛如同钢刀普通锋利坚固的万族尸身上。
“虽说风险很大,但是结果完整合适我的要求。”
这但是他用来保命的底牌啊!
可惜的是描述中明白写了然这烈豚精血的优缺点,持续时候长但是结果较弱。
如果说之前的林浩只是有些思疑比来本身发小能够精力不太普通,那么他现在几近能够必定江风已经疯魔了。
终究,在他惊奇目光的谛视下,江风一咬牙大吼道:“费事给我来两滴这云生兽的精血,要热乎的!”
“不可,以我现在的气力还没法做到在战役中谙练应用灵力战役,那是炼神境才气做到地事情。”
因为带翼的虎族可未几,如果老虎挂着翅膀,这意味着这一族将同时具有霸道的力量与工致的敏捷度。
江风默念着,他深知具有如此强大功效的种族精血必定也会有其难以讳饰的缺点,这天下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完美无缺的。
“。。。精血:五点功劳一滴。”
“牙齿:可作为制作兵器的原质料,一点功劳两枚。”
十点功劳!
单从这一点来看,这烈豚的精血结果无疑极其符合,是上上之选。
可为何会被放在这货架末端无人问津呢?
“云生兽的精血能够帮忙吞服者获得‘狂暴’结果,精神强度会在短时候内获得极大晋升,当吞服者与其精血相婚配时,能够轻松地获得跨阶战役的气力。”
虽说江风的理科成绩非常优良,但也并不是说统统万族他都认得,更别提是每个种族的精血具有甚么详细结果了。
想到这里,江风也大抵肯定了本身所需精血最为关头的结果,那就是极大幅度地加强本身的战役力,哪怕只能持续一分钟不到都行!
“华而不实。。。还是看看其他地。”
公然,纸牌上紧接着记录道:“缺点是持续结果极短,并且会使吞服者在精血结果结束后呈现脱力、昏迷、落空行动才气等诸多负面影响。。。”
是以就算持续时候长,想必这精血给精神强度带来的晋升也是微乎其微,尴尬大用。
一样是白给!
一旁的林浩看着本身发小的神采阴晴不定一阵变更,只感受非常无语。
江风明白以他地功劳点余额买不了几滴精血,必须谨慎挑选.
更何况江风也曾经在书籍上体味过这一族,烈豚一族的气力非常之弱,在万族中的排名能够要到几千名开外,是名副实在的“肉猪种族”,除了皮糙肉厚外别无好处。
本来正在打盹磨洋工的小工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给吓了一跳,当看到声音的仆人是方才阿谁一口气买下三滴灵气液的通脉境呆瓜时,神采才好转了些许。
要晓得这还只是一头云生兽幼兽,每个部件的代价就如此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