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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断臂[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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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在瞥见远处属于兴平里的山峁上,立起一排排木栅与木栅背工持长杆的身影,更加果断了他这一设法。

来时颠末牡丹川发明的那具尸首已经没了,也不知是被家眷收敛还是让野兽吃了,世事无常非亲非故,马车一行也无人介怀。

塞外蒙古的口市也能用茶叶换硝土,北方是无黄之国,一定不产只是不会炼,倒是硝产很多,可惜留着硝也没用,他们做不出火药。

打个野狼,只要不把脚踝和脸伸着让野狼咬,别的地咬哪儿都得崩掉那牲口几颗牙。

去时那扇破门板被劈成两半,俩人在傍晚又挖了个坑,初春的地硬的很,也没带镐头,费大半个时候才刨出个能容俩人躺下、一尺的浅坑。

硝制皮革的技艺由来已久,兴平里就有硝皮匠,每年中秋汇集硝土自加煎炼,充足硝制皮革。

他把脸转向北方,笃定地点头:“上游冲下来的。”

实在这节骨眼上能碰到猎物乃至野兽也是种好运气。

往北边走,想碰还碰不见呢。

高显没事,让刘承宗少了个嘲笑他的借口。

像刘承宗如许,怕血腥味引来人群错过放血最的最好时候、贫乏调料只要大盐粒子不说,还没有曹耀那手专业的厨艺技术。

野狼支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三匹狼个子都不小,但就和这会儿的人一样,身上肉未几,不幸日子没少过,剖开狼肚子,里头都有干草叶子了。

狼咬他两口,他扎狼两刀。

狼肉本就腥臊,想清算安妥非弄几头大蒜不成。

杨鼎瑞探身出来问道:“狮子,你是说上游有贼?”

闹半天走返来是因为马没劲了,先前在安塞城外,高显怕衙役跟刘承宗起抵触,一向骑在马背上远远瞭望着环境。

可不是他本身的胃,他的胃只能加快腐臭没有防腐服从,是把狼肉塞到狼胃里,筹算拿归去跟村里另有小牲口的乡邻换点别的肉,哪怕就换只鸡子呢。

至于刘承宗和高显,他俩有本身的体例。

夜里俩人轮换值夜给篝火添柴,睡到第二天早上天光泛青方才好。

坑两边插上门板,里头铺上柴火,烤着只涂大盐粒子没放洁净血的狼肉,囫囵吃了天就完整黑下来,他们的活儿却还没干完。

何况高显到底是张五从鱼河堡逃脱前就戍边的老兵了,手上工夫也不差,没甚么好担忧的。

除了高显拿去熏的一部分,他们吃了两顿,剩下十来斤被刘承宗塞到胃里保存起来。

猎物的块头不大,身上毛皮很多,等回了家,用客岁中秋前后村里扫出的硝水浸上月余,能做两件小袄里子,没准多出的皮子还能给头盔做个外相内衬。

至于烤狼肉……不提也罢。

制作程度充其量比猖獗原始人多点盐,吃这玩意的目标就显得格外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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