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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工伤[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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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没赶上贼,回程时在山口,遇见三匹饿得杆儿瘦的野狼,晃闲逛悠跟着他们,刘承宗和高显都没重视,等离近了再晓得已经晚了。

狼这类东西普通不敢在正面攻击人,毕竟立起来的人块头很大,捕猎是为了用饭,用饭是为了活着。

初春季气还冷,他们的鸳鸯战袄都穿两年了,本来用料就不实在,久穿之下更不保暖。

这事理对人对兽都一样。

不过这俩边军追得过分瘾,留下杨鼎瑞在这,一个头两个大。

杨鼎瑞的家眷活得还拼集。

高显更加判定,一箭没中,他对准的那匹狼朝山道慌不择路的逃窜也不泄气,一样拍马追逐,不断射出利箭。

古东方尊崇的马背兵士始终是全能马队,起码在大明边军的练习操典中,马队不但能挺着丈五长矛来一次挟枪冲锋、还要求在起伏不定的马背上用弓箭处理仇敌,最后还得从马屁股摸出骨朵、马刀、鞭锏、斧头给敌手天灵开个盖。

毕竟全部武装的人类才是天下上独一的顶级掠食者。

有条狼窜出来在郭扎势小腿肚上咬了一口,拔腿就跑。

第三天门外另有哭声,但家里不敢捡了,就没开门。

到中午,哭声停了。

不过这条脱手的狼运气不太好,逃窜线路恰好颠末刘承宗身边。

狼不像马,跑起来速率快、很矫捷爱转弯,用弓箭很难射中,刘承宗射准也端赖手感,说白了就是蒙的。

除此以外另有两种,别离为弓梢取箭和弓弦取箭,弓梢用来取落在地上的箭、弓弦则能绞住扎到地上的箭,是马队必须把握的技艺。

有个男娃,是仆人朝晨闻声哭声,从门口捡的;女娃是第二天捡的。

刘承宗目睹猎物中箭,拍马就朝光山秃岭撵了畴昔,旋即射出第二箭。

谁射不准也不敷为奇,最靠谱的体例还是拿个骨朵近身来上一下。

被仆人做了一套洗剪吹的红旗抬起后腿跳着给狼脑袋来了一蹄子负间隔打仗,差点把刘承宗颠下去,马蹄铁立了大功。

只能是小娃一哭,刘承宗就骑马往远处前出三五里路,去探探环境。

有一手医术技术的去官儒士如释重负笑眯眯:“运气不错,衣裳厚没伤筋动骨,就咬出个皮外伤,我上了点药。”

剩下两条狼紧跟着从山上冲了下来,受伤的郭扎势靠在车边抽出东西,一手持铁钩一手持短刀,他那娃吓得连哭都不晓得了。

而另一边的山口,高显的模样要怠倦些,他是两条腿走返来的,牵着战马,马背上驮着狼,一步一个足迹,还在地上留下一串血迹,恍然间让人觉得他受了伤。

就是女人和小娃娃的精力状况不好。

新招的帮手来本身这干活头一天就弄个工伤……这可不是啥好兆头。

没需求为捕猎玩命,凡是狼会从背后咬落单的人脖子或腿肚,能一击致命最好,如果不能就在腿肚上咬一口,渐渐尾随等着人衰弱或失血而死。

环顾摆布,没发明另有别的野兽呈现,费了大力量帮郭扎势坐到车辕上,杨鼎瑞查抄了伤口,手边刚好带了防备路上拼斗的金创药,不免一番涂抹包扎。

归正他们骑在马背上,只要追出去,狼总会累,累得跑慢点就能射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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