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朝思暮想,魂牵梦萦2[第2页/共3页]
不过凤云轻不笨,能够说,是极其聪明的。再加上她废寝忘食,几近是走火入魔般摹拟他的笔迹,连睡梦中,都是他大手一挥,遒劲飞扬的字体。
她在内心嘲笑,如果他晓得,他视若珍宝的字,实在也出自她手,不晓得他会作何感触。
她冷着脸,蹙着眉,双手环胸,一副老娘心不好,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的神采。
萧临楚不怒反笑,一副被骂的很高兴的神采,他凤眸笑意盈盈的盯着凤云轻,唇角勾出的弧度,也愉悦非常。
她不说话,只是蹙眉看着他,他低头亲亲她的脸颊,“乖,宝贝儿!”
凤云轻松了一口,回身,跟方恒分开。
但是她并没有回楚王府,而是要了一匹马回了安城,方恒见拗不过她,只好一起护送。
仿佛这统统,都理所当然……
七天今后,她已经能够谙练的写下统统繁体字。这个时候她才发明,繁体字也不是一无是处,起码字体的意义,比简体字包含的要深切很多。
快马加鞭,日夜兼程,三天的时候,凤云轻将都城和安城跑了个来回。
凤云轻气呼呼的喘气,一巴掌推开他的脑袋,他却又闭着眼睛厚颜无耻的贴了过来。
凤云轻神采丢脸,萧临楚只当她闹小孩子脾气,招来了方恒,叮咛了几句以后,捏捏凤云轻的脸颊,表示她能够跟方恒分开。
萧临楚发笑,“方才不是挺能装吗?你倒是持续装啊……”
萧临楚皱眉,有些惊奇她会在这个时候提起这类事情,微微踌躇,他点头,“只要我办获得!”
她不耐烦的推推他,“从速去看看你的老相好,万一死了,又该有人诬赖我解药出了题目!”
方才,她假装不熟谙他,假装和顺风雅,他都气的咬牙切齿,恰好如许的她,让贰表情伸展。
实在她也不喜好,如许娇贵易脏的粉色,但是赤橙黄绿青蓝粉,几种色彩容姨各给她订做了一套裙衫,她想容姨大抵是怕紫色冲撞了萧临楚的衣衫,以是将紫色改成粉色。
她对衣服一贯不太挑,也就随丫环拿哪套穿哪套了。
容嬷嬷怕凤云轻多想,拍拍她的手,“云轻,别介怀,小北就是如许,从小跟小楚他们一起长大,因为他年纪最小,又是护国公家的幺子,以是大师对他不免宠嬖了一些!”
凤云轻点点头,不说话,眼看着莫北进屋,将一堆写满笔迹的宣纸,不耐烦的择了起来,萧临楚的字,十足视若珍宝的收好,剩下的,悉数扔在地上等人打扫。
十五天以后,她的字和萧临楚的字摆在一起,蓝霖和凤蛋蛋已经分不清,哪一张才是真迹。
书房有很多萧临楚的字帖,她一一临摹,简体字和繁体字,固然相差甚远,不过只要摸准诀窍,一通百通。
不过凤云轻的脸上,永久也不会暴露嘲笑,那是属于萧家男人的专属神采,她甜美的看着容嬷嬷,“容姨,萧临楚还会在这里住好久吗?我看莫北大费周章的换桌换椅,仿佛想要他一辈子留在这里不走了呢!”
全部安城的大小官吏,悉数出城相迎,连凤蛋蛋和蓝霖都去凑了热烈,只要凤云轻坐在书房等候。
好死不死,她明天刚好穿了一套小粉色衣裙。
凤云轻点点头,一言不发,那带着帽子浓眉大眼的年青男人回身,不满的看了凤云轻一眼,“既然嫁给了我哥,你就应当要晓得我哥的爱好。我哥只用梨花木的桌椅,最讨厌的色彩就是贵妃榻上的那种粉色,最喜好的色彩是紫色和红色,最喜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