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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女侠与乞丐(求收藏推荐票)[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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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晨桓闻言微微点了点头,对于掌柜的话他不予评价,如果遵循宿世地球杀手的目光来看,这无疑是极蠢的做法,老祖宗那是没有体例,才会挑选偏安一隅的,不知跟着期间的窜改而窜改,过分藏拙,还本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老旧思惟,被淘汰是迟早之事。可如果之宿世猪八戒的目光来看,这又是值得尊敬的,百行孝为先,君子五德一样以孝为首,遵循祖宗因循下来的端方做事,确切也挑不出半点不对来。

只见朱晨桓正面带浅笑的看着她,他的手里拿着一张手绢,手绢是红色的,上面绣着一对鹌鹑,当然公孙朝仪威胁朱晨桓叫它凤凰。因为这就是公孙朝仪女侠身上所带有的独一一个能显现女子配饰的东西。

有女朝仪,救了本身这个小骗子的朝仪。刚才还在想着她如何样了,没想到这就见到了,莫非这就是所说的有情千里来相会?

公孙朝仪一见到肉就走不动路,见到好吃的肉更是脚步重如泰山,一步都走不动,以是刚到这个巷子口,她就被这肉香味所吸引,连本身的目标与目标也不顾了,对她来讲,这个天下上两件事最首要,一件事是吃肉喝酒,另一件事就是行侠仗义,而吃肉喝酒排在第一名。

“矛与盾,对与错,果然是一个风趣的话题。”

声音清脆,话语略带一丝傲然,朱晨桓本来正在那边温馨的吃着牛肉,听到这声音,他双眼俄然一瞪,眼中闪过一丝惊诧,嘴里的肉都健忘嚼了。

公孙朝仪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朱晨桓,当年碰到朱晨桓时,他还只是一个没有束发成年的小男孩,而此时已经是一个漂亮萧洒的姣美青年了,看着朱晨桓身上的华贵衣服,比本身这身自以为最好的衣服华贵了不晓得多少倍,这让她略微有些泄气。

公孙朝仪人如其名,也只是长得如其名,斑斓,在石玉海内绝对能够排的上前三,可除了这斑斓外,她与公孙朝仪这个斑斓的名字没有半毛钱的干系。不管是各种行动,还是火爆的脾气,亦或是无肉不欢的风俗,都与这个期间的女人八字分歧,没有一撇符合,有的时候朱晨桓都在想,这公孙朝仪会不会和本身宿世错投牲口道一样,她是错投了性别呢?

朱晨桓摇了点头,此话内心想想就好了,如果跟这个除了长得像个雌性的女侠说出来,必定少不得一顿挨揍。

只是再想,公孙朝仪却又规复了安静,只见她拿起剑鞘,指了指朱晨桓,道:“甭废话,本女侠问你的话还没答复呢。”

“你怕甚么?”

“你还留着它呢?”

朱晨桓还是一如既往的喜好调笑女侠,可女侠却没有一点不渝,她看着越加漂亮的朱晨桓,内心也知朱晨桓此时身份必然分歧昔日,但朱晨桓待她却仍旧与当年一样,情愿给本身这个一点都不淑女,又总爱打打杀杀的女地痞擦嘴。内心说不打动,那是真的,可不记念,那又是假的。

朱晨桓见她这一点淑女都没有的模样,不由得苦笑道:“你也老迈不小了,就不能淑女一点,实在看你如许貌,除了我这么抉剔的人,找个夫家不难,可你老是不顾本身的姿势,吓都把人给吓跑了,谁敢娶你啊。”

当年的小乞丐现在都翻身了,可本身还是冷静知名,就连做的行侠仗义的事也没有几件美意义提起来的,如果真要值得说上一件事,或许就是本身现在正在追杀采花悍贼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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