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剑仙斩阎王(上)[第3页/共3页]
听着公孙朝仪的话,朱晨桓神采没有半点窜改,仿佛他早就推测了普通,能够让公孙朝仪窜改原则的事情只要两个,一个是见义勇为,另一个就是美食与肉了,很好,公孙朝仪明天都碰到了。
“不是跟你说了嘛,我是怕――”
都说这类处所很奥秘,能够发明很多意想不到的欣喜,但也一样很可骇,因为谁也不晓得从这里走上一圈会看到几个尸身。
可谁晓得朱晨桓竟然不躲不避,就空动手向那采花悍贼走去,吓得公孙朝仪赶紧跑了出来,挡住朱晨桓,道:“你干吗?如何透露了?”
朱晨桓点了点头,呲牙笑道:“本公子当时就跟你说过了,可你不信啊。”
“本来我都到了沧郦城,想要直接分开石玉国前去风云国的,可在这个时候恰好碰到了一个无恶不作的采花悍贼,你也晓得本女侠嫉恶如仇的脾气,如何能不管?以是就一起追到了这石玉城中。”
“如何了?”朱晨桓问道。
公孙朝仪当真的想了想,又看了看朱晨桓,然后道:“比你短长多了。”
石玉国皇城,石玉城宽广大街上,两旁小贩叫卖声不断于耳,各种小吃的香味也铺满整条街道,使得本来追杀朱晨桓的女侠都不受节制地停下来,嘴里不竭咽着口水,双眼发光的盯着那一个个或热气腾腾,或香味四溢的各色吃食。
见朱晨桓又是那种看不懂说不清的搞怪模样,一向自夸女侠的公孙朝仪看着猎物顿时就要分开视野了,便也不再管朱晨桓,只是道一声有伤害本身先跑的话,然后就东躲XC跟在了采花悍贼的身后。
“话说你真的是大富之家的公子啊?”
朱晨桓走到小摊前,拿起落地烧,悄悄一闻,一种浓浓的蛋香味异化着谷麦等作物的清爽于一体,清鲜天然,吃完一肚子酱肉后,再吃一口落地烧,当真是人生中最大的享用。
走过主街道,并入冷巷子,而后越走越偏僻,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常日里微服私访的朱晨桓最爱去的处所。
“追!”公孙朝仪低喝一声,刚跑出两步,又俄然停了下来,她微皱秀眉看着朱晨桓,想了想,然后道:“你别跟着了,这不是和那些地痞打斗,万一伤到你,到时候本女侠可不必然有空顾着你。”
“你刚从沧郦城过来?”朱晨桓俄然腾跃性的变了话题。
朱晨桓与公孙朝仪跟在采花悍贼身后,看着采花悍贼谙练的技艺,也是忍不住滋滋出奇,怪不得公孙朝仪抓不到采花悍贼,估计就算她有机遇与采花悍贼打仗,也绝对伤不了人家一分,就这类在大庭广之下都敢作案,并且从无失手的家伙,也就神经大条,脑筋里装不下聪明二字的女侠会辩白不出他与浅显蟊贼的辨别。
公孙朝仪瞪大有神的双眼,又畴前到后看了看朱晨桓,然后道:“如果你当时也穿这一身,即便你不说我都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