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准二星斗士疾风[第3页/共3页]
对于武者来讲,极少有人挑选轻剑,因为武者的力量都很大,用轻剑的话就感受上不了手,就像手里拿着一片芦苇一样的使不着力道。你比如说虎王用的剑,那但是重达百斤。越是一些历害之人,越喜好用重剑,那样使起来更有感受,更能阐扬着力量出来。
“咻!”
“哈哈,疾风,你不是说要让我三招吗?如何,你的气势呢?”洛归明意气风发的剑指着疾风说道。
洛归明撇了撇嘴,很不爽如许的话语,内心也生了几分杀意。
最后,他把目光停在了洛归明的身上,这个他明天决斗的敌手,一个陌生到他不熟谙的新面孔。
洛归明挑了挑眉头,底子不被别人的冷嘲热讽,任你冷眼视之,我自大视岿然。
不像洛归明的剑,都达到了十斤。
如同狂龙出活,百马奔踏普通,洛归明的剑气势澎湃,划破了十米的空间,闪电普通眨眼就杀到了疾面的身前。
“变态啊,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啊,竟然能跟疾风战个不相高低,真他妈受刺激啊。”
洛归明看了畴昔,打扮很浅显,看年纪二十七八的模样,身材也算不上魁伟,只是那脸上透暴露的几分桀骜和身上披收回的强大气味,才让人不敢小觑。他的兵器也是一柄剑,剑身苗条,不过宽度只要十公分的模样,与普通二十公分要窄上一半,并且很薄,很明显这是一柄轻剑,重量应当不会超越五斤。
洛归明也打出了毫气,如许的敌手才是本身真正需求的,比起去撕杀凶兽,确切要见效的多,洛归明很果断本身的决定。
“看,是疾风,哈哈,这个菜鸟的敌手竟然是疾风,看来这决斗更没劲了。”
“是啊,本来我另有点怜悯他的,没想到这小子竟然如此不晓得天高地厚,死了也该死。”
这对决,美满是随机抽取的。以是也会呈现菜鸟对上连胜九场的熟行,像洛归明就有如许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