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笔记二[第2页/共3页]
一片混乱的国度天然便于活动,乍看起来选谁一目了然,但是……在这类处所我真的能获得晋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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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好大的口气。
这个天下,唯有强大的力量才是真谛!
决定了,我要去华国!
碰到了一个勇于跳出来与我为敌的家伙,竟然在电视台上高调宣战,说甚么为了公众的安危必然要打败我……真是笨拙之极。
就像现在,我有了新的暂居之所,新的身份,和本地的社团财阀也算是搭上了线,活的别说有多舒畅了,而这统统全都是超才气带来的。
不成思议,创出这道法门的人,究竟有多么冷傲才绝啊。
翻完这一页,前面就满是空缺了,仿佛这条记的仆人还没来得及记录近期的见闻。
与最顶尖的超才气者争锋,磨砺虎伥,晋升本身,然后再杀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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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了一本超才气册本,称呼是叫“造神法”?
透露了,杀人的事透露了,不过我一点也不感到焦心和懊悔,反而另有些想笑。
保护次序,保持社会治安的竟然是如许的废料,我之前究竟是在怕甚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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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颠末尝试,公然是恶名传播的更快啊,在战役国度中,只要杀了人就是大事,足以登闻见报,这是正统的“信奉”所不能比的。
我,要成为魔王。
我是金田寻,从明天开端将会写下本身的见闻和设法,也就是所谓的写日记。
而我,就是那只被养的猪,被尝试的小白鼠。
本身就是超才气者,还修习和把握了造神法,如许的人竟然会被火警烧死,会俄然暴毙?
总之,从明天起,我要开端谱写属于我的物语,属于我的传奇,而这本条记便是记录。
不过这些还不敷,远远不敷,我还要更强!更强!
超才气,广义上仿佛是这么称呼的,烂俗归烂俗,但从浅显易懂的角度上来讲,却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称呼了。
更好笑的是,从刚才到现在,已经有好几小我给我电话,情愿供应埋没的地点,情愿给我改换身份。
庞大的边境,十几亿的人丁,环球五分之一的超才气者都堆积于此,群英会聚,众星闪烁,在阿谁处所,我必然能有一个新的开端!
太顺利了,顺利到我都有点不敢信,短短半个月力量就翻了一翻,与之比拟,一些变更不灵,摸索晦涩,自悟自学的题目就底子不算甚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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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碾死了这只上蹿下跳的蚂蚁,而我的名声仿佛也更加的妖魔化了,很好,我需求的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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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邪教毁灭了,田中建太也暴毙了。
看望了海内数个新兴的,生长势头很猛的邪教。
不过,我真的要这么做吗?
啧,早晓得就不做那么多的“筹办事情”了。
警方竟然没能查到我?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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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这完整不在我的估计以内!他不是篮球队的吗?他不是身强力壮的吗?如何会如许!接下来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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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有着和我一样,“捡到”这本奇书的人,而听其所言,比来新崛起的偶像田中建太,仿佛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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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楚的感遭到了这一点,不过这些都无所谓……
……真让我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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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末遴选后,在目标地另有两个挑选,一个是卓威,另一个是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