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囹圄(1)[第2页/共5页]
啪!
这内容与他毫无干系。
“哼!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人!”
“……”
“无稽之谈!说来讲去,你就是不肯意认罪!归正证据在那儿,千真万确,你想狡赖也不成,就观点院如何判吧!”
“被告人裴振亨原系国有企业凤凰证券的员工,在券商体系事情三年后离职,自开投资公司。他曾上财经频道做过‘谈股论金'栏目标特邀佳宾,业内比较着名。为进一步扩大着名度,他还开了个星光博客,在博客上不按期的公布一些极具社会影响力和存眷度的财经文章。”
之前的他非常重视表面。
……
每天都西装革履,外套内搭剪裁得体,皮鞋永久打理得锃亮,笑起来如沐东风,且恰到好处,一向是30度上扬的唇角,精准把握不增不减不露齿的标准,仿佛增一分就是他鄙夷的奉承,减一分则显不出他的亲热随和,社会精英人设耸峙不倒。
左手边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右手边的主席台上三名法官正襟端坐。四个角落以及过道上还站了几拨人,皆架着摄像机对准了他。
每一个受害人的陈词,他都矢口否定,但换来的只要别人更狠恶的鄙夷、嘲弄和气愤。
“我本来先只交了两千块。我跟他说是想先看看他供应的动静准不准,他同意了,五千块的会员费打四折,降为两千。第一次他给我保举的股票,运气好,碰到一个涨停,我赚了三千,欢畅惨了,就觉得他真的在做那支股票的庄,便立即主动找到他买了一个月的会员,代价都没讲,一万八。成果厥后他就只给我保举了一支股票就遁了,那支股票我还倒亏了五千多块!”
天大的笑话!
“审判长,本院以为被告人裴振亨以不法占有为目标,操纵互联网谈天东西公布子虚动静以及极具引诱力的话棍骗别人财物,不特定受害人数浩繁,数额特别庞大,其行动冒犯了《中华群众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构成欺骗罪,是以本院遵循《中华群众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告状讼,请依法惩办。”
面对公诉人的一步步逼问,他头痛欲裂,只晓得点头:“不!我不晓得,我甚么都不晓得!”
上身是皱巴巴的衬衣加西装,内里还套了件严峻偏离他审美妙的橘黄色马甲,没系领带,仓促间衬衣下摆没扎好,半截都露在一样尽是折痕的灰玄色西裤外,人一向浑浑噩噩的,任由法警押着僵立在木围栏内,耳朵脑筋里都在嗡嗡的响。
“寂静!”法官蹙着眉头,握着法槌重重的敲了敲底座,“被告请重视你的言行举止,现在还轮不到你发言!”
现在却灰头土脸,深色初级定制西装搭配橘色黄马褂,看上去非常风趣,还很好笑。但他毫无所觉,也再笑不出来。
“倒也是。这条路的确是赚大钱的捷径,不过可惜,它也是自毁出息的歪门正道!”
啪!
“这个QQ群号是你公布在博文里的。”
被告感觉,他仿佛在看一幕冷血无情的吵嘴电影。
“我不晓得如何会如许,必然是我的博客被黑客进犯了……”他茫然无助,喃喃道。半晌后,蓦地双眼一亮,“对对,我的博客被人进犯了!”
“A股散户被收割的还少?这件案子的辨别只在于---散户终究找到了一个能够宣泄肝火的工具。姓裴的要不进监狱,就不敷以布衣愤,呵呵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