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此生饮酒三百斤[第1页/共2页]
刘屠狗懒得用筷子,伸手抓了一把塞进嘴里大嚼,一口下去酒就没了半碗,看得老王掌柜不住点头,直说如此豪饮蚕食,实在是暴殄天物。
对于这匹爱好酒肉的灵驹异种,老王掌柜早就见怪不怪了。
“哎哎,至于么?”
刘屠狗也不辩驳,干脆又去后厨取来一只碗,算是承认了阿嵬酒友的职位。
“心疼我的老酒。”
“美得很……美得很……”
一口酒下肚,整小我就仿佛被温水从里到外浸润了一遍。
“简朴的东西一定不好,这平平中呐,自有真滋味。若换了那等肮脏俗物,那里还能品得出这老酒的清醇甘冽?”
一时候满城俱寂,仿佛之前的各种喧腾鼎沸,只是一场幻境。
他俄然又想吃老王店里的冬笋与蒸鱼了。
刘屠狗点头笑道:“除了抠门这个恶习屡教不改,王老头你的目光倒是了得,可惜你没闺女,不然我给你做个半子也不错,我可晓得你还藏了一坛好酒。”
“别人不敷论,至于我,该也是为了尝尽此生天下美酒三百斤?”
王老头一瞪眼,骂道:“你这兔崽子少惦记那坛酒。闺女?老头子如果有闺女,外孙都跟你普通大了,你做老头子的外孙半子还差未几。”
等两人一马酒醒时,屋外晨光熹微,竟然已经到了第二天的早上。
刘屠狗闻言哈哈大笑。
老王掌柜拈须浅笑道:“要依我说啊,它比你小子懂酒。”
烈酒如刀,刀亦如烈酒,万坛在窖不如一杯入喉,千愁积心只待一刀斩却。
“老王你不是咱江湖人,不晓得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妙处。”
固然现在谷神殿不再参与戎事,只余祭奠祈福之责,红衣神官仍然会依礼径直离城,而信众常常会跟随厥后,此中依依不舍竟至送出百里的环境也属平常事。
他见刘屠狗一双贼溜溜的大眼直盯着他手中的酒坛,不由得莞尔一笑,语气却有些伤感:“人老了,再不喝,怕今后想喝时却找不到合适的酒友。”
谷神大祭是城中百年难遇的盛事,本就僻静的小酒馆更加门可罗雀。
爷俩不知不觉痛饮了大半坛,后劲上来就都有些放浪形骸,瞥见不知何时闻香而来登堂入室的阿嵬,不由地哈哈大笑。
这货固然一脸急色的发情模样,每次却只肯喝一点儿,然后还要咂咂嘴,非常幸运地回味一番,这点倒像极了老王掌柜。
刘屠狗倒酒用的是碗,也难怪老王掌柜心疼。
刘屠狗没理睬老王掌柜的唏嘘,起家接过酒坛,还大大咧咧地拍了拍老王掌柜的肩膀,不成想竟把老头拍得眼圈微微泛红。
他骂了两句,忽又松口道:“不过你还别说,状元红、女儿红说到底是一种酒两个名儿,将来哪天你要娶媳妇了,就返来看看,老头子把酒取出来给你贺贺。”
王老头笑骂道:“你这兔崽子倒挺贪婪,把稳将来后院起火整你个焦头烂额,那老头子做梦都要笑醒。”
他把自个儿的酒碗递到白马的嘴边,饶有兴趣地看着阿嵬用矫捷的舌头卷走碗中酒液。
一夜欢饮……
刘屠狗笑着点头:“那你很多寻摸几坛备着了。”
老酒醇厚浓烈,劲道实足,回味绵长。
刘屠狗的目光隔着无数墙壁楼宇,仿佛看到了青铜战车上那袭素净的大红龙虎纹罗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