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不吃猪肉[第2页/共3页]
“这位帅哥,我能请你喝杯酒吗?”一个软绵绵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差点吓了他一跳。他回过甚看了一眼,这一刻,他真吃惊吓了!
陆晓云换上办事员的衣服,在一旁端着果盘,号召客人,非常繁忙。林逸叫了一杯啤酒,细细咀嚼,眼睛却在左瞄右瞄,仿佛猎人般搜索着猎物。
“哦?听你这么说,那一会我们打起来,我得动手重一点了。”林逸淡淡的一笑,目光对阿谁风哥对视。
他非常规矩地浅笑了一下,道:“不美意义,我是回民,不吃猪肉。”
“晓云,你没事吧。”
陆晓云赶紧从林逸怀中挣开,大声喊道:“风哥,事情不是这模样的,刚才阿谁周少趁着酒醉要非礼我,我哥哥是为了救我,才打了那些人。您不是说过,您会罩着我们这些临时打工的女孩,不让我们遭到伤害吗?”
陆晓云看到那人,神采俄然一变,低声在林逸耳边道:“逸哥哥,那人就是望海酒吧的副经理,人称风哥。他的人还不错,常常照顾我们这些临时工,不让我们受欺负。”
这句话一出口,阿谁胖女人的神采立即大变,她冷哼了一声,恶狠狠地瞪了林逸一眼,气呼呼地转成分开。
林逸非常随便地踢出一脚,一个黑衣保镳便布了那周少的后尘。接下来,林逸的行动简朴卤莽,一脚一个,仿佛踢足球似的。
“别惊骇,有我在,没人能把你如何样。刚才是我不好,脱手迟了。”林逸的一脸愧色,扫了一眼四周,只见一群穿戴同一玄色洋装的男人围了过来,很较着,这些人是刚才被打那人的保镳。
酒吧里倒是有很多穿戴诱人的女人,她们也在四周寻觅,如果勾上一个少爷,那票子可就哗啦啦地来了。
很快,看场子的小 弟们全都跑了过来,竟有三四十人。看模样,这间酒吧也是某个帮派的财产。
后者的身材俄然一震,他成心披收回那股实在,就是为了震慑林逸,没想到,那股气势竟然被林逸一个眼神便轻松压抑,这类感受实在让他非常不舒畅。
醉酒男人的身材仿佛炮弹般射了出去,狠狠撞在一面墙壁上,哼哼两声,便晕厥畴昔。
“好大的胆量,你知不晓得你刚才打得是谁!”保镳头子大喝一声,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这一刹时,他俄然发明他的人生有些苦楚。妈了个蛋的,就算他是做鸭的,莫非他的魅力只能吸引这类级别的女人?这特么也太坑爹了!
陆晓云已经完整惊呆了,这类卤莽和狂野实在令女人难以顺从。
陆晓云话语刚落,那些小地痞们俄然大笑起来,阿谁叫风哥的男人先是嘴角微扬,很快便笑得有些癫狂。
他的身材仿佛利箭般射出,眨眼间呈现在陆晓云身边,一拳挥出,击中醉酒男人的肚子。
那儿,一个喝醉酒的男人正抓着陆晓云的胳膊,一阵推搡拉拽。刚才林逸被阿谁胖女人胶葛,分离了重视力,现在回过神来,他脱手的速率怎能不快?
那是个起码有二三百斤的女人,带着一头蜷曲的假发,雪 白的大饼脸上不知涂了多么厚的粉,肥厚的嘴唇旁挂着一颗硕 大的媒婆痣,痣上竟然另有几根毛!他喵的,长成如许,对得起上帝给她这本性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