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称大王 大力王[第1页/共3页]
现场一片沉寂,氛围寂静厉穆,小家伙和台上诸位,还真没想到,众位仙怪竟会筹办得如此昌大。小家伙第一次当大王,竟就要当这等威风八面的众仙之王、百兽之王的大王,心中不免惴惴。他开口说道:“感谢各位的抬爱,本人就是……”小家伙服膺平时的家训,及天目爷爷和冰蓝仙子做人要谦逊的教诲,他本想说,本人就是个小不点的娃娃,承蒙各位抬爱,名字叫做清平昊天大王。孰料一严峻,竟说道:“感谢各位的抬爱,本人就是小不点清平昊天大王!”中间的胡青出其不料,忍不住扑哧一笑。此言一出,只听得台下顿时呼声雷动:“徒儿叩拜大王!祝小不点清平昊天大王千岁千岁,千千岁!”呼罢,世人便齐刷刷地跪下,连磕3个响头!小家伙神情奋发,大声喝道:“众仙家请起,请受鄙人一拜!”说罢,拱手作揖,觉得行礼。
天威将军亦道一声“佩服!”便回到台上。
小家伙的身后,一左一右,立着两位老者。左边一名身材矮胖,玉尺在手,神采严肃,目光炯炯,似能洞悉民气,善断人间万千善恶。右边一名身材高挑,白髯飘飘,双手虚握胸前,仿佛胸有兵甲百万,宇宙在手。
小不点一听,便要脱手。只听身右天威将军喝道:“大王且慢,杀鸡焉用牛刀。我来对于他!”那怪物笑道:“你是何人?要替娃娃送命?”天威将军笑道:“休要夸口,我乃昊天大王身边保护,天威将军的便是!”说罢,便亮出乌铁棍,飞出将台,筹办脱手。
大王的左边后,立着一名年方18的如花仙子,眉宇清丽,气质高雅,身着淡翠绿色的一袭长袍,背部斜跨一根长笛,红缨飘飘。身右足旁,立着一只火狐,毛色素净,世所罕见。
世人始站起家来,举目向将台上望去。只见那将台之上,威风凛冽地站定五人,中间那位身着乌黑色战袍的小娃娃,稚气未脱,神情实足,战袍在晨风的吹动下猎猎颤栗,平增几分威武,手中的翠绿玉杖,在霞光的辉映下,辉光涌动,灿烂夺目,不知是何种宝贝,头顶上,一只金龙吞吐回旋,喷云吐雾,时隐时现,实在是威势非常。不必问,那小娃娃就是大王本人了。
小不点猜得不错,来者的确是个大蚂蚁,分歧的是,它乃是天下蚁族之王。本来他也是一个最小的小蚂蚁,千万年来,经历不懈的斗争、修炼,由小变大,终究成为天下万蚁之主。想那蚁族,种类繁多,多达万种,在修炼的过程中,蚁王博采众家之长,经历无数的灾害,终究成绩金刚不坏之身,身具异能。想那蚂蚁,小小身躯,却能撼动超越体重100倍的物体,如果纯真遵循绝对比例来看,这就相称于一个别重100公斤的人要扛起5吨重的东西,科学家停止了大量尝试研讨后,终究戳穿了这个“谜”。本来,蚂蚁脚爪里的肌肉是一个效力非常高的“原动机”,比航空发动机的效力还要高好几倍,这就是说,在蚂蚁的脚爪里,藏有几十亿台奥妙的小电动机作为动力,是以能产生相称庞大的力量。这个蚁族之王,这么大块头,再加上修仙的法力,你说他的力量会有多大?
台上世人向下观瞧,只见高台之下,视野开阔,坡势陡峭,斜向坑内,周遭数十亩,绿草覆地,山花装点。正火线,一字排开十面旗号,红旗招展。猎猎生风。旗下摆列十队人马,俱是狮虎豺豹,鹿马牛羊,飞禽走兽,山精树怪,虽是千奇百怪,却也是这5、6百里洞天中的诸类之王。众怪以后,便是那天坑中飘零的薄雾轻纱,再向远处?望,倒是天坑的北侧台地和远处的起伏山峦,只见重峦叠嶂,一片碧绿。本来,这里是天坑顶部四周的最高处,视野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