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发现主力[第1页/共3页]
“我....叫康巴斯,康国人。”
杨元庆心中大喜,他已经顾不上尉迟惇的非常,几步便窜了上去,伏在杨思恩身边的大石上,探头向下望去,只见上面是一个庞大的山坳,山坳内星星点点,俨如天上星斗,无边无边,中间一根黑黝黝的山体石柱,俨如宝剑,直刺苍穹,康巴斯没有骗他们,上面公然是突厥主力雄师的营地。
杨元庆取出舆图在石头上摊开,他细心寻觅,找到了他们山洞地点,便指着山洞处问粟特人,“现在我们在这个位置,那你奉告,你所晓得的突厥人大营在那里?”
‘嗯!’一声,尉迟惇醒来了,他发明本身竟靠在杨元庆的肩头,吓得他赶紧坐起家,理了理头发,粉饰本身的失态,“火长,现在甚么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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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了指粟特人康巴斯,对赵明胜道:“临时不要伤害他,给他吃饱肚子,但要谨慎他逃去报信。”
公然,他发明了尉迟惇的奥妙,他的左耳垂上有一个小眼,杨元庆的心怦怦跳了起来,她如何如此大胆,混迹在男人军队中,莫非她就是传说中的花木兰?替父参军,家有长姊幼弟,但是她姓尉迟,并不姓花。
杨元庆心中一动,他确切向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倒有点事理。
康巴斯赶紧道:“我逃离突厥人欢乐都来不及,如何会去报信?”
“你叫甚么名字?那里人?”
“他说就在山的另一面,我们是东面,超出这座山,突厥主力就在山的西面,和我们直线相距只要两三里。”
杨元庆却感受他的手很细致,指节圆润、光滑似水,完整不像一个兵士的手,贰心中微微愣了一下,就在这时,右火线传来杨思恩的低低呼喊声,“火长,看到了!”
杨元庆含混说了一句,他见脚步有一副突厥人的弓箭,顺手拾起,张弓搭箭,向山洞深处shè出,不可,弓体是单弓,弦也很软,扭劲不大,shè程最多只要四五十步,杨元庆晓得,汗青上唐朝突厥人的弓箭程度迅猛进步,不亚于中原,那是因为隋乱时,突厥人从马邑郡掳走了大量长于制弓的良匠,马邑郡自古就是出良弓之地。
“不睡了,都快冻死了。”
他们所处的这座山,只是于都斤山的支脉,并不很高,却非常峻峭,山脚是丛林,而山上却没有一棵树,都是波折灌木覆盖,杨思恩攀在最前面,刘简紧随厥后,杨元庆在第三,尉迟惇却落在最后,他是鹰奴,固然技艺不高,但必必要跟去。
这个叫康巴斯的粟特人明显惊骇被隋军灭口,他跪在杨元庆面前合掌要求,“我是贩子,常常去西京,客岁十一月在伊吾被突厥人所掳,和突厥人只呆了两个多月,我家里另有老婆和孩子,求将军饶我一命。”
赵明胜一努嘴& {},“在那边!”
都说睡觉中会透暴露平时埋没的奥妙,杨元庆细心察看他,越看他越像女人,杨元庆渐渐伸脱手,扒开他总覆盖在耳朵上的一络头发,竟然是青丝,不是男人的粗发。
他们用一个多时候翻过了山顶,向西面下山,西面的山势比东面更峻峭,杨元庆纵身跳下一块峻峭的大石,这里是峭壁绝顶,上面已经无路,是一段长达数里的峭壁山崖,脚下非常狭小,略微过一点点,就会坠入深不见底的石裂缝中,非常伤害,杨元庆把手伸给尉迟,“拉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