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红佛演艺生活(三)[第4页/共5页]
李卫公证出了费尔玛定理以后不久就从洛阳城里逃了出去,这是一件极不平常的事。这是因为向来就只要人想方设法往洛阳城里混,没有住在城里的人往城外跑。隋炀帝在位时,常在洛阳城外招募菜人,应募者能够从城外搬到城里住些日子,有吃有喝有屋子住。比及他养得肥胖,天子大宴各国使节时,就给他脑后一棒,把他打晕,然后剥去衣服,洗得干清干净,在身上抹上番茄酱,端上桌去接待食人蛮人。端上桌时是活人,端下来就只剩一副骨架。偶然候碰上那些酋长的胃口不好,只把内脏吃掉了,剩下空梆子却活过来,那就是最可骇的事。阿谁菜人从盘子里醒来,抬开端来一看,本来鼓鼓的肚皮只剩了个大洞穴,总要惨叫一声:“怕得就是这个!据我所知,每次天子招募菜人,应募者都极多,这都是为了在被吃掉之前能在洛阳城里住几天。这一在我看来很难了解,因为洛阳不过是个烂泥塘罢了,并且相称招蚊子,但是有好多人并不如许看。对于他们来,洛阳是宇宙的中间,是太阳升起的处所。洛阳是古往今来最巨大的都城。除此以外,李卫公在洛阳城里另有一间屋子,它对他不但是财产罢了。它是他独一的财产。这类财产最不轻易下决计放弃。
红拂初见李靖时很年青,但是很不欢愉。这是因为没事可干,也没有人能够谈天。独一一个常常见面的人是虬髯公,而虬髯公一辈子都在打麻鞋。红拂感觉他很讨厌。我们晓得,虬髯公是古往今来最巨大的剑客,他开端练剑的时候,以古树、巨石为靶。厥后他对这些目标落空了兴趣,就开端刺击暗夜里的流萤、花间的胡蝶、水面上的蜉蝣。再厥后他对这些目标也落空了兴趣,就开端刺明月,劈清风。比及对统统目标都没了兴趣,他就跑到洛阳城里,坐下来打麻鞋。先打出像孩子的摇篮一样的大的鞋胚子,然后放到嘴里嚼,麻绳做成的鞋子就逐步变了。刚开端嚼时,新麻苦得要命,绿色的口水从虬髯公嘴角流出来。使他看上去像一只吐绿水的槐蚕。巨大的鞋胚子把他的腮帮撑到透明,透畴昔能够瞥见鞋底,全部脸都变了形,仿佛一个吹胀了的牛尿泡。嚼到厥后,鞋子垂垂了,他的脸相也就不那么丢脸。但是当他把鞋从嘴里吐出来时,模样还是非常的恶心。固然打麻鞋的模样丢脸,他打出的鞋子质量倒是非常好的,拿到手里冷飕飕、沉甸甸的,一也看不出是麻做的。他打的麻鞋永久也穿不坏,放到火里也烧不坏,另有好多别的好处。但是鞋子也把他的腮帮撑坏了。到老时,腮帮就像两个空袋子一样垂在他肩上,把胡子都压到上面,使他的脸像个海蛰的模样。
厥后虬髯公也承认,红拂底子学不会用剑,她充其量也就能学到把苍蝇砍成乱七八糟的两块。这是因为女人不成能以用剑为主业,她们的主业是保持标致,生孩子等等。但是他还是经心极力地教,因为除了打麻鞋和用剑,他再不会别的了;而打麻鞋底子讨不到女人的欢心。教剑的时候,虬髯公又禁不住要一本端庄。这是因为剑术是他的奇迹,他不成能不一本端庄。他把每一只被斩落的苍蝇都拣起来,盛进一个纸盒,把头和身子拼好,安葬后,还要在地上插上一个写有“苍蝇之冢”的竹签。葬完了苍蝇,虬髯公要对红拂解释尊敬敌手(哪怕它是一只苍蝇)是剑客应有的品德,但是红拂早跑得投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