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第1页/共4页]
世子谨慎翼翼拿着“神石”:“这石头,生在西夏王都旁的一片奥秘之地,那边五行调和,种甚么长甚么,实在喜庆的很,传闻这块石头放在屋里,可保百病不生。”
凤歌还没开口,他便满脸堆笑的迎上来:“哟,这位女人,你找谁呀?”
“带我去见他。”
或者……他只是假装不知情,幸亏这里的人都不晓得本身在西夏的时候已经熟谙了独孤怀信,不然如许一个大圈套,本身还一向被蒙在鼓里。
还没等她想通,俄然闻声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来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仆人――关林森。
凤歌百思不得其解,坐在这里胡想,永久也得不到答案。
凤歌在三楼见到了被称为“冯爷”的男人,本觉得他也会是像黄雕那样的人,没想到,就是一个看起来本本份份,一脸诚恳相的男人,别说他是笼烟楼管事的,就算他只是来玩一夜的,也充满了与这个处所不相合的感受。
只不过,这个天下事晓得的也不是很齐备嘛,边陲的战事,那是西夏与北燕之间的,与大恒没有甚么干系,何至于要储君速归。凤歌心中暗笑,想着归去今后要不要拿这件事做为笑料,去嘲笑一下这位老同窗后知后觉,还谍报有误。
这个时候,是本身方才出宫的那会儿,莫非……她在插手暗卫提拔时候的身份,就已经是律王的妾侍了?
“开口!”关林森喝止。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看来,我得再去律王叔的府里好生探一探。”
翠喜上前,陪笑道:“抱愧,这小丫头是刚来的,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见怪。”说罢转头看着阿谁小丫头:“没你事了。”
“她去礼佛了,这几日都不会返来。要卖身的话,再等几天吧。”说着,小丫头就要把门关上,凤歌下认识的感遭到有甚么不对,抬手抵住门:“你扯谎。”
此时凤歌俄然脱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哦,如许。”冯爷挥挥手,“你先忙去吧。”
他又细心打量动手中夹着的那柄剑,点头咋舌:“啧啧,不但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提及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如何不但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阿谁明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候并不算很长,但是不管多么危急的时候只要一瞥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受,不管面对甚么事,不管面对甚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甚么费事是不能措置的。
“真的不熟谙?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必然会很欢畅的。”冯爷笑的很高兴。
“不熟谙!”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倒是一动也不动。
分开王府,便直向笼烟楼而去,现在笼烟楼还没有开门,凤歌前去拍门,开门的小女人不情不肯的叨叨道:“太阳还高悬在头上呢,哪来的急色鬼……”翻开门,却见是个标致的小女人,她不由愣住了:“你是谁?”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成心机,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保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甚么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