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我不喜欢榴莲[第1页/共2页]
“那不是他的女朋友,那是他的未婚妻,另有他可不是我的朋友。”霍骏杰收回目光,不经意地一瞥,发明郑玥菲的神采有些丢脸,便走畴昔,有些体贴肠问:“你是不是那里不舒畅?”
谨慎翼翼地从霍骏杰度量里出来,再轻手重脚地披上睡袍,摸黑下了床,借着窗外一点光芒,走出寝室,然后翻开书房的门。
“真巧呀,你也去听音乐会吗?”
郑玥菲拿起叉子,却实在叉不下去,“我只是太饱了,吃不下,你要吃吗?”霍骏杰摇点头,一脸嫌弃,“我不喜好榴莲。”
“我没事。”郑玥菲摇了点头,表示自已没事,又状似不经意地问:“她长得很标致,是不是模特儿?”
书房很宽广,看上去非常温馨,洁净的一尘不染。
井晗有着不输霍骏杰的魅力,郑玥菲第一个感受是,这男人如果去当明星的话,必定会红透半边天吧。
站在书房中心,郑玥菲举动手机,用手电筒晖映着四周。
郑玥菲无语,她也不喜好榴莲,为甚么每次到餐厅用饭,霍骏杰总爱点一份榴莲酥给她?他没听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她不是模特儿,而是汪氏董事长的令媛,传闻她很喜好唱歌,已经跟天王文娱公司签约当歌手了。她是长得不错,但在我的眼中,你比她标致多了。”
“实在,相对于榴莲酥,我更喜好芒果班戟。”奉求,下次不要再点她讨厌吃的榴莲酥了。
“对了,前几天送你的腕表,仿佛没见你配戴过呢,你不喜好吗?”霍骏杰盯着她空空如也的右手。
肯定身边的人已经熟睡,郑玥菲展开眼睛,好一会儿,眼睛才适应四周的暗中。
房里伸手不见五指,唯有微小的光芒,从窗外透过厚重的窗帘射进房里。
凌晨一点。
“感谢。”郑玥菲一时候不知如何反应,只无能笑了笑道:“演唱会就要开端了,我们不是走吧,不然,就赶不及了。”
霍骏杰视野停伫在郑玥菲的脸上,神采堆满风雨欲来的安好。
郑玥菲差点被声音的仆人吓掉魂,但她很快回过神,然后缓缓转过身,看向来人。
对上霍骏杰亮得过份的眼神,郑玥菲嘴角一僵,有种自掘宅兆的感受。
霍骏杰牵起她的手,意有所指地笑道:“我还觉得你跟我之前的女朋友们一样,都不喜好听交响乐团呢,现在看来是我曲解了,我真的很欢畅,今后有你陪我一起,我就不消一小我孤零零去听了。”
那是一个有着一张妖孽般俊美面孔的年青男人,黑亮的短发,一双乌黑的双眸炯炯有神,薄唇棱角清楚,色彩稍艳,嘴角微扬起一抹慵懒而魅惑的含笑。
霍骏杰闻言,神情没甚么窜改,文雅地把杯中的咖啡喝光后,才缓缓地昂首望向郑玥菲。
“那腕表很宝贵,我怕会不谨慎刮花了,以是没戴。”
郑玥菲转过身,对井晗微微点头,两人打了一个照面。
井晗转头瞧了眼女朋友,再意味深长地看了霍骏杰一眼,“那我失陪了,转头电话联络。”
“不先容一下?”井晗笑嘻嘻地看着霍骏杰,早就对郑玥菲猎奇之极,可惜一向没缘一见,看来面前这女子就是传说中的郑玥菲了。
双手在键盘上缓慢舞动着,约莫过了几分钟后,屏幕上显现下载胜利,郑玥脸上闪过欣喜之色,抽回U盘,她站起家,正想将房里的东西都摆回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