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天罚之书[第1页/共2页]
“叶兄,你真是天降之才,如此出众的眼力,我只佩服你!”百世杰滚滚不断的一阵拍马。
百世杰微微有点发楞,莫非他碰到了土豪,还是碰到了痴人?
“叶朝歌!”叶朝歌望着来人,不是那几人一起,便微微一笑点了点头,驯良的回道,持续跟从着步队。
甩了甩脑中的胡思乱想,他感遭到手中沉甸甸的金币,百世杰赶紧赶在小青仙子来到之前,将金币收了起来。
他还需求留一些金币,通过传送阵回帝都天启京,不然,他必然不会屈辱了天罚之书的意义,将身上统统的财帛都给百世杰。
这天罚之书,就是三大奇书之一,现在它败北败落,遗落在这边荒大陆,冥冥中,似是要他修复,杀上九天,血刃仇敌。
宿世,叶朝歌证帝,打造三大奇书,立三大部落,清除了人界魔杖,为人类立下灵修道统。
叶朝歌可不管他说话是讽刺,还是由衷的嘉奖,他只晓得天罚之书对他来讲,意义不凡!
与他一样交了财帛的灵修,另有很多,插手冒险者的那一刻,叶朝歌便仿佛被几双眼睛盯着,他本能的望了望,只见对方看着他,嘴角仿佛暴露一些讽刺之意。
“这是一令媛币,你拿好!”
“百世杰这家伙,明天看样又不能蒙哄人了。”
不知九天存在的人,是没有人会熟谙这书上的笔墨,这是九天特有的笔墨――九天文
这一幕,被四周的冒险者看在眼中,皆目露不成思议,怜悯,讽刺,鄙夷等各种目光。
百世杰见小青仙子安步而来,神采俄然大变,他可不想错过这个机遇,从速再次说道。
“百世杰,你是不是又用破书,欺哄人了。”一名手拿玉笛,身姿曼妙的青衫斑斓少女,踏步而来,她声音清脆,掺杂微怒之意。
“呵呵,我们是很有缘,不过,这么好的东西,怎能让你亏损!”
“当然!”
重生以后,看到宿世本身所练之宝,叶朝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对百世杰也有感激,直接抛出一令媛币。
数十万年的演变,万古期间败北破裂的三界,逐步修复如初,只要人界势弱,强者残落,到处魔杖四起,人类苦不堪言,苟延残喘。
叶朝歌淡淡地吐出两字,眉宇间气冲银河的自傲一闪而逝,贰心中自有一股傲气,他岂是废料,他是重生的三界一帝。
庞大财产也伴跟着庞大的伤害,十万妖林中到处可见会灵术的妖兽,它们残暴奸刁,通人道,伤害非常。
“若不是跟叶兄弟有缘,另有这上面的笔墨,我没法认知,我才不会卖,叶兄错过这村可就没那店了。”见叶朝歌沉默,仿佛有点爱不释手,百世杰趁热打铁。
没想到,时隔五百年再与他相见,现在见这天罚之书褴褛不堪,必定参与了惨烈的大战,想必全部部众已被毁灭,不然不会沦落在外。
那几人皆是年青人,身穿富丽锦衣,气质出众,应是大户人家之人。
叶朝歌在进入妖林的时候,因不辨丛林古镇的方向,就交了一些财帛,跟从着这批佣兵。
“该死,谁叫他每次行骗,都在小青仙子的冒险步队中。”
“不成能,应当是同名,那九皇子但是十六岁才引灵胜利,还是一个废灵。”百世杰摇了点头刹时颠覆本身的话,谨慎地谛视着叶朝歌的面庞,观其窜改,“我见兄弟器宇轩昂,腿脚有力,必定不是那废料九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