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奔袭[第2页/共2页]
闪电停顿了几秒,双手各握一把军刀,深深的刺进泥土中,整小我像壁虎一样贴在绝壁上,一步一步向崖顶爬去,三分钟后闪电顺利达到崖顶。
精灵轻松的笑了笑说道:“一个小时十千米,时候充盈得很,沿途还能看看风景。”
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我们八小我在泥泞的丛林里疾走,十千米山地越野对于我们来讲不过是家常便饭,但在陌生的丛林里,这仿佛也成为了一个磨练。
飓风突击队是一支极其特别的特种军队,总部的战役序列里并没有这只军队,是一只不存在的影子突击队,我们只服参军区司令部的号令,临时总批示仿佛也晓得这一点,并没有给我们下达任何号令,只要求其他军队尽力共同我们的行动。
从那天起,这把枪就向来没有分开过我,几年以来我不晓得用它狙杀了多少罪犯,它已经和我融为一体,成为我身材的一部分,每一次出枪都如同行云流水,统统都成为下认识的行动,简朴连贯。
二十米高的绝壁对他来讲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只不过因为气候的启事,大大增加了伤害系数,可我们本来就是刀尖上舔血的人,伤害这类东西早已风俗了。
闻言,军刀来到崖底昂首看了看,山崖有二十米摆布,有些处所是岩石,有些处所是坚固的泥土,他低头看了看腕表,说道:“我们的时候未几了,上。”
闪电二话不说,抽出匕首,找到一处岩石较多的处所开端攀登,他是我们当中攀登技术最好的,我们暗里里都叫他猴子,他曾说过,世上没有他上不去的处所。
军刀是我的察看手,精灵是龙心的察看手,我们四人率先进入阵地安插,天眼和闪电在山谷两侧安插了雷区,制止仇敌从侧翼逃脱。
我拿起一向伴跟着我的偷袭步枪,每次听到枪栓拉动的声音,我的精力都为之一震,这把枪是我进入飓风突击队的时候,我的军区司令亲手交给我的,这是他用过的偷袭枪,他说这把枪已经沉寂的太久,但愿我能够带着它上阵杀敌。
我们都送了口气,闪电从上面抛下绳索,另一端系在崖顶的树干上,本身则在四周鉴戒。
半个小时后,一道山崖挡在我们面前,崖壁上光秃秃一片,能够借力的处所很少,并且颠末雨水的冲刷,更加显得光滑。
军刀浅笑道:“但愿真如你想的这般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