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王宫见识[第1页/共3页]
将白孝德扶回他的案几,沈光才回返落座,又让宫人重新往杯里斟酒,和封常清渐渐对饮起来。
龟兹国的葡萄酿是闻名安西的美酒,封常清向来自夸酒量豪放,但是看到沈光这类喝法,也不由脸皮抽了抽,感觉白孝德刚才或许没有听错,五个他也喝不过这位沈郎。
“沈郎,与某比酒。”
“封兄,这用膳时可有甚么讲究?”
封常清在高仙芝麾下名声在外,那个不知胡城封二是高仙芝的文胆,有封二利笔在,便没人夺得了高仙芝的功绩,以是哪怕封常清样貌不为人所喜,这几年凑趣他的人仍旧是越来越多。
过往白孝节在宫中设席,群臣热忱好客,纵使有封二在侧挡酒,高仙芝也免不了要吐个昏天公开,可现在沈郎和封二对饮,满殿中人竟无人上前,叫他大感痛快,暗道等他他日于都护府中设席,定让沈郎喝死这群王八蛋。
白孝德话音方落,封常清慢悠悠地放动手中金杯,口中轻叱,然后四周世人便见这位小王子推金山倒玉柱似地身子瘫软下来,要不是沈光及时扶住,只怕要直接跌倒在地。
说话间已至王宫大殿,沈光脱了鞋,跟着封常清走入殿中,封常清有是非足,脱了鞋后更加现显,不过沈光始终面色如常,这让暗中察看的封常清生出很多好感,以人取貌是世之常情,可神驰夸姣的事物也是人的本性,封常清一样也不例外,他在同僚中显得桀骜不群,是因为那些人先存了鄙夷他貌丑跛足的妒忌心,他自不肯与这些蠢蠹俗人打交道。
沈光感觉边上的封常清脸必定黑了,因而赶紧笑道,“封兄酒量,延城皆知,王子怕是听错了。”
“某也感觉是某听错了,不过某还是想尝尝沈郎的酒量。”
“倒。”
“用膳能有甚么大讲究,莫要吃相丢脸得如同饿死鬼投胎那般就行。”
公然如同封常清所说,这王宫宴会没有太大的讲究,殿内世人或喝酒或谈天,或赏识舞乐,而坐在殿内上首的高仙芝也和那位龟兹王有说有笑的,不知在聊些甚么。
“大唐自显庆年间迁安西都护府于龟兹国,白氏四代以降,皆忠顺事我大唐,这些王宫保卫都曾插手过讨伐突骑施之战。”
看着进收支出的宫人繁忙地在案几上置酒摆盘,沈光忍不住朝封常清问道,他对于这个期间的用餐礼节但是全然不知。
寰宇以内,也就吐蕃值得大唐出动十万人以上的雄师;安西之地,两万四千汉兵足以横行各国,惩膺不敬大唐的小国暴君,吊民讨伐了。
仗着体格健旺,白孝德也一口气喝光了手中那瓮葡萄酿,待他放下酒瓮后,亦是长舒出气道,“这般喝法公然痛快,沈郎,还能饮否?”
龟兹国的王宫并不大,起码对沈光来讲,这座王宫还不如横店那些影视城里的宫室来得壮阔华丽,不过保卫王宫的甲士倒都是雄浑威武,身着满身甲,和高仙芝部下那些牙兵般透着股冰冷肃杀的气味。
白孝德恶声恶气地挤到沈光身边,手中金杯落在案几上,“来人,倒酒。”
直起家时,沈光只见高仙芝已然落座,就位于那位龟兹王白孝节的左部下方,而那位中二王子白孝德不知甚么时候,到了他和封常清身边的案几旁坐下,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道,“高都护说五个封二都喝不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