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捉拿内贼[第1页/共2页]
“别的无缺的马匹有七百余,别的铁料也有万斤……”
沈光闻言点头,这叛军能打下火烧城,一来是城中武备败坏,二来也是城中有内贼,眼下还能藏匿在城中的叛军,无疑是这火烧城里本来的地头蛇,对于这些人,沈光可不肯意去招募,他就是要这火烧城干清干净地好任他施为。
这时候剩下那些叛军里才有人赶紧告饶起来,但是那些安西军的兵士只是抽出横刀上前,在他们临死前败犬般的谩骂声里,砍下了他们的脑袋。
“这几日要辛苦诸位,那些漏网的叛军,务需求把他们全都逮出来。”
“陈参军,费事你统计下城中所剩人丁物质。”
“郎君放心,某自晓得。”
未几时,便有安西军的兵士上街喊话,然后自有听得懂汉话的住民大着胆量上街,在看到那些唐军耶耶们持矛挎刀,巡查街面,也没有甚么扰民之举后,才垂垂放下心来。
接下来三日,安西军的兵士们还是每日巡查街面,同时还当众在街上夸奖那些擒捉了叛军的城中住民,当然这内里有多少是真的便不得而知,不过如许的行动明显是大大刺激了城中那些住民。
“噗!”
半夜时分,城守府的大堂里,沈光看着被王校尉亲身押过来的一干逆党,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些人都是城中有头有脸的人物,难怪叛军入城后,他们毫发无伤,本来他们早就和叛军暗中勾搭,幸亏这些人前两日还和他说会帮手大唐天兵安稳城中次序。
“喏。”
等那些软骨头交代完今后,王校尉倒也没有食言,饶了他们性命,将他们关进了俘虏营,接着便连夜带人去抓那些勾搭叛军的逆党了。
踩着那跌落灰尘的脑袋,王校尉一边擦去横刀上的鲜血,一边看向剩下的叛军,神情冰冷,“另有哪个要做豪杰豪杰的,某成全他。”
但是现在沈郎君却给了他条明路,他就是不从戎了,也能去沈郎君的镖行当个镖头,以是沈郎君交代下来的事情,他必定要给办得妥妥铛铛,他这下半辈子可就全筹算把宝押在沈郎君身上了。
沈光看着别的几人,朝他们说道,“等某的部众到了,某请大师吃酒。”
那叛军只刚开口,全部脑袋就被王校尉砍了下来,“猪狗不如的肮脏东西,祸害了这城中的百姓,还敢在某面前拿大。”
“好得很,看起来你们个个都是硬骨头,某这辈子最佩服的便是铁骨铮铮的豪杰,某这便送你们下去和同袍团聚。”
夜晚沈光在城守府里奋笔疾书的时候,便见城西的角落有火亮光起,他放下笔后起家刚到前厅,便有牙兵来禀报,说是有人出首,西城烧毁的民居有伙藏匿的叛军,现在恰是安西军在那边剿除这伙贼子。
这些留下的人里,除了那五个军吏,其别人都是熟人,两个参军更是跟着沈光一起砍了叛军主将,别的三个校尉也有同袍之谊。
焉耆镇守府里,这些校尉参军都是尝过烧刀子味道的,也都晓得这好酒便是面前的沈郎君所酿,因而都是精力大振道,“郎君放心,我们必然捉了那些贼子,不叫郎君今后费事。”
“王校尉,你派人上街喊话,就说叛军已被我大唐天兵所灭,如果有叛军藏匿家中,没有出辅弼告的,以同罪论处,如果擒捉叛军,则有犒赏。”
这么多的物质,李嗣业全都留给本身,足以称得上是风雅乃至是慷慨了,不过沈光也不会和李嗣业客气,那些铁料无所谓,但是这粮食倒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