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朝称呼[第5页/共5页]
茶成为唐人斯须不成离之之物,自开元初年,饮茶之风骚行天下,各地茶肆林立,煎茶卖之,茶道大行。陆羽所撰《茶经》,是我国第一部研讨茶道的著作。茶叶成为进贡、犒赏、奉送的佳品。品茶、斗茶成为士人的雅好。“田闾之间,癖好尤切”[2],劳动听民也已离不开茶。
【自称:】小子、鄙人、“某”这个算是谦称里语气较为不卑不亢的那种,全社会高低通用。
志学:十五岁。“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虽人后代称:公子、令媛。
总角:幼年泛称。
【寺人、宫女】:在唐朝寺人是被称为“寺人”、“宦者”或者“给使”。女的,就是“宫人”、“宫婢”、“侍女”,与后代不同不大。
期颐:百岁之人。“百年曰期颐。”意义是人生以百年为期,以是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听无曾不待于养,故曰颐。”
唐朝上自王公贵族,下至百姓百姓的私家室第有着情势和范围上的规定限定:即王公之居,不施重木共,藻井;三品,堂五间九架,门三间五架;五品,堂五间七架,门三间两架;六品、七品,堂三间五架,庶人四架,而门皆一间两架。但皇室宗亲及高官权臣多越制造宅,竞为豪侈。比拟之下,普通百姓百姓有力采办砖瓦,多以茅舍为居,时有火警产生,常有屋漏之苦。
不惑:四十岁。
妻父称:丈人、岳父、泰山。
【后妃自称】:在正式场合用“妾某氏等”,“臣妾”也可,平时则用“我”或者“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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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朋间规矩称呼
天命:五十岁。“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平辈归天称:亡兄、亡弟、亡妹、亡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