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富贵侯[第2页/共2页]
侯天赐样貌不凡,且文武双全,可谓是乱世佳公子。不过,人总要有一些缺点或者弊端的,不管是看起来多么完美的人,也必然会有。
侯天赐的弊端就是,他过于喜好风花雪月的男女之事。当然,这也没甚么,但是他凡是又喜好用一些逼迫的手腕;好吧,这也没甚么,毕竟他家局势大,总能摆平的;但是此次不知是不是他过分放肆,竟然酒后在大街上公开撕扯一个卖花女的衣服,实在这类事他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可惜此次运气不好,他碰到了一个管闲事的瘦子。
侯天赐当然不会想到,这个看起来胖嘟嘟很好欺负的家伙,竟然是蜀中唐门的后辈。更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个瘦子竟然还是“唐门四秀”之一。
只不过在十年前,就没有人再提起“侯断”这个名字,就连“繁华侯”三个字也无人再提,因为他的名誉和权势已经达到了一种足以让统统人俯视的程度。明显,对属于这类人,叫他的名字或者外号都会显得不敬,因而,为了显现对他的恭敬,人们都只称他为“侯爷”。
“谁杀了唐独秀,谁就是我的朋友。”
但是繁华山庄的仆人侯断较着不满足于只是无人胆敢犯上,他想要的更多。因而他开端向一些着名妙手建议“参议武功”的应战。
“小侯爷喝醉了,何必难堪一个小女子呢。”这个瘦子挂着一脸让人讨厌的笑。
侯爷并没有在爱子的身材上逗留过量的目光,死人不需求这些,或许只要复仇,才是对死者的最大安抚。
或许他真的只是想经验一下这个瘦子罢了,打个鼻青脸肿也就算了,但是他做错了一件事:他不该该拔剑的。
“阎王出签,繁华拔剑”,这都是必然要有人死的成果,瘦子不想死,因而侯天赐就死了。
十仲春十七,“小侯爷”侯天赐役,尸身上发明十七种暗器,共一百一十三枚。杀人者乃“唐门四秀”排行第四的唐独秀。--------两天后,这份陈述和侯天赐的尸身就一起呈现在侯爷的面前。
侯天赐不是败家子,固然他是繁华侯的儿子。他学文习武,琴棋书画可谓精通,技艺更是得乃父真传,在青年一代妙手中,如果他说排在第二位,那么必然没有人敢说本身第一。
侯断二十岁出道,带着无人晓得出处的庞大财产创建了繁华山庄,这一行动立即引发了大师的存眷,世人纷繁猜想他的来源和出身,更多人则是垂涎他的财产。
江湖人都晓得侯家的剑法是不留活命的,拔剑必有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