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页/共3页]
“白老哥。”任苏抱拳,再次坐下。
虽说找此人也是任苏的主张,可真到这境地,即便他印象里感觉此人风采开朗萧洒,也由不得他不担忧。
嗯?
白千牧也不急追,如同放鹞子般,穿街过巷,始终与对方保持着牢固的间隔,不紧不慢地缀在背面,
白千牧没有当即答复,两根手指夹住粗糙纸张,来回摩挲着,舟荡过湖水,波光粼粼,跌碎一个个梦幻。
白千牧凝眉,见上面列了五样古怪名字,有三项他也认得是药物,不由说道:“若我猜得没错,纸上写的应都是药名,莫非任少侠是想让我白马门帮你汇集这些药材?”他说完后,眉头不经意一蹙,似并不大信赖。
“白副门主勿惊,的确是任某。”任苏说着,虚手一引,表示白千牧入坐,当日比斗,天狼山四帮之众稀有百,他虽用了旁人不知的真名,面上却画了妆,易容成别人,现在以真脸孔示人,反倒让白千牧不敢确认。
“不是为了好处……”
这是一名面若温玉的青袍男人,双眸深沉,夜深人静犹是高冠束发,很有君子端谨之风,他一手持着《前朝遗补》,读到畅快时,又一手把起桌旁青花瓷壶,悄悄一斜,银线倾入茶盏,好似珠玉落盘,清越动听。
任苏大喜过望,起家环手一礼,慎重其事道:““白副门主,此恩未几言谢,任某他日必报!”
此时,湖边正停靠一只丈许长的舟楫,船篷中敞亮如昼,那剑客谨慎非常,也不载斗笠,直接蹿进船篷。
任苏不明白,他很清楚秦昭对“天狼山”的豪情,以是总不自禁便会回想起秦昭当时的神采,但越回想越恍惚,只要那声大笑霹雷震惊着他脑海,一次比一次清脆,恐怕此生都没法抹去,直到他恍然明悟的那刻。
青袍中年,亦或白千牧沉吟,稍后,一拍窗沿,纵身跃下阁楼,一提气,脚尖踏在瓦上,几个起落,已掠过围墙。白千牧飞落桥头,展眼望去,剑客消逝的那巷道有人影闲逛,直奔向深处,他笑了笑,踏步跟上。
沅州丰山茂水,辖下五郡,有四郡皆是依水而建,特别是巨野郡城直接占有秋水河支流,城中江水四通八达,桥廊上百,常日里人流多是舟船来往,历代来又有很多富商附庸风雅,引渠造湖,至今共存留七湖。
他笑吟吟说着,脸上没有半分见外,不过,当他目光落在安坐桌旁的银袍剑客脸上时,神采免不了一征。
任苏略一游移,道:“好!不过,小弟已在城中金盏堆栈定了客房,恐怕得明日才气去府中拜访。”
七湖中有三大四小,面前这湖乃是第二大的湖,周遭稀有里,因靠近烟花北里之地,又称作胭脂湖。
此去不远,便是一派湖光泛动,岸上垂柳窈窕,湖中八九只画舫闲逛,清光团团,雅乐环空,幽然入怀。
护院队长沉默不语,半晌,干巴巴地应道:“好。”
三日前的下午,他和秦昭赶到山洞,细细检察了洞内石室后,却没有甚么本色的收成,仅仅确认了翁成宫身边确有别人奉养,幸亏那日因为小书童倔着要去往白壁岭,秦昭也推测翁成宫能够会要求他递送玉简,以防万一,早早将神兵“乱炎掌”放入小书童怀里,这神兵被秦昭滴血认主,日夜以真气祭练,二者早互有感到。
有了盏茶时候,四周渐发透明,昏灯摇摆的小院中,几缕弦声哀怨,铮铮盘恒不去,只是走不过里许,曲乐仿佛一变,莫不是糜糜销魂之音、粉腻蚀骨之调,彩灯华裳两相见,红楼北里数座,迎来送往,好不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