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只有起错的名字[第2页/共4页]
被当众送了这热诚匾额,若还是咬着牙咽下去的话,那么从今以后,这八个大字将永久烙刻在他们这些公主府的侍卫脸上,只如果在这火毒城中,走到那边都将被人瞧不起,沦为天下笑柄。
四周的行人群情纷繁,对着郑守等人指指导点,特别是王火说完以后,更是连连点头,不晓得是为王火点头,还是对郑守等人点头。
不但憨牛没有推测这墨客会下毒手,谁都没有推测。
郑守不是不要脸面,他在火毒城中厮混了大半辈子,这张脸比甚么都首要,但他们实在不是二王子四王子的敌手,搏命一战自取其辱倒也罢了,关头是他们这些人如果死了残了,那么今后靖公主连个使唤的人都没有了,他就算被人嘲笑一辈子当没卵子的,也不能看着玉夫人临死前拜托给他的靖公主真的变成孤家寡人。
这墨客和壮汉有个诨号,叫做夺命双脚,在四王子府中算是中上等的人物,两人是一个师父,最善于的都是腿法,并且两人都已经到了淬血去渣的境地,比郑守的淬血炼心高出一节来。
想到这里,墨客再次摸了摸眼角上的伤口,后背上冒起一层盗汗。
一方面是二王子四王子势大,别的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这些人没有充足的玉贝石来孕养身子,底子比不上劈面的几个二王子和四王子吃饱喝足的部下,就算脱手,亏损的一样是他们,终究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墨客这一脚的力道被憨牛耗尽,却另有别的一脚,此时墨客足不沾地,另一只脚高高抬起。
郑守一伸手将冲要出去的憨牛手臂紧紧钳住,几近是拖着憨牛在走,不过他没能拉住从憨牛身后窜出来的鸽子。
说着书存亡后两个主子抬出一面蒙着红布的匾额来,墨客将红布一挑,内里金灿灿的八个大字在阳光下几近要烙印在郑守等人的脸上――胯下奴狗,无卵男儿。
这一脚有个名号叫做蹬天鞭,是墨客成名绝技,一脚抬起脚心朝天,状若登天,随后高高砸下,腿落如鞭,力道威猛,青石都能踏成粉渣,这一脚朝着鸽子的面门狠狠地踩下去,结果可想而知,转眼间就是迸溅得四周都是的肉泥骨渣。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权势比不上,打也打不过,如许的环境下,只能当缩头乌龟了。
电光交叉,鸽子有着金铁之色的双爪尚未抓到那墨客胸口,便被墨客一脚兜中胸口,鸽子身法快,但这墨客的脚更快!
此中一个一张白脸,眼圈微黑,嘴唇有些不天然的发白,双目略有昏浊,坐在那边侧歪着身子,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纨绔公子哥。
墨客轻视吐出两个字来,前面的言语尚将来得及说出,却不料鸽子噗的一声,喷了那墨客一脸一身滚烫鲜血,这才倒飞返来,重重的摔在憨牛怀中。
刀疤男俄然嘿嘿怪笑两声道:“公主府就是公主府,你们不愧是在娘们胯下讨糊口的东西,一个个长得人模狗样,竟然全都是没有半点血性的阉货,来来来,取出你们的东西给爷们儿看看是不是阉洁净啦?啊?哈哈!”
好暴虐!这该死的鸽子不是要破他的皮肉,而是要用那颗牙齿刺瞎他的眼睛,幸亏他修为不高,准头不敷,不然本身现在就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