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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一个金手指[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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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曦揉了揉额头,开口打断他:“不喝茶了,我有些困,想归去睡会儿。”

元景迎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一幕,黑眸逐步通俗。

白眼狼。

“我让人特地去洪福酒楼订的菜,都是你喜好吃的。”

叶从安返来时,已经是掌灯时分。

“元宝,冻着了吧?快到屋里坐。”

他双手生的极好,苗条而均匀,十指白玉般得空,只在右手大拇指上戴了个质地上等的赤色玉扳指,夹菜时指间夹着双晶莹剔透的翡翠玉箸,一红一绿一白相互映托,那画面说不出的勾人,单一只手,便让人想到了活色生香一词。

伴跟着涌入鼻间的,是如有若无的、但却极其特别而又令人熟谙的……麝香味。

此时他一小我独守空房竟然感觉有点不对味,得,便宜儿子不在身边反而不风俗了。

看书的时候他站的是配角态度,但是当他变成炮灰元景曦来切身经历这些事情,俄然挺为原主不值的。

“那我让人送你归去。”元景迎也不强留,“阿碧,你谨慎服侍着少爷。”

叶从安明天不在,巳时三刻时分他大哥过来,把他忽悠回叶府了。本来他并不肯意,不过景曦为了刷叶安闲的好感度从旁帮手了一把,总算把这祖宗一步三转头地给送走了。

元景迎目光在他手边一扫,点头说:“这不算甚么。”

小说内容非常之狗血,看得他非常愁闷。他翻回到封面往作者名上瞄了几眼,趁便也就重视到了书脊上那一丛绿色的小草、以及那棵绿草上面的123言情几个字。

就算他母亲对元景迎不好,打着操纵他的目标,但也好吃好喝好穿地把他养到这么大了,没有生恩有养恩;而原主更是与他从小一起长大,对他这个大哥不说非常渴念,但也和睦有加,并且早早就病逝了,重新至尾没伤害过他。

景曦沉默半晌,道:“如此,便谢过大哥。”

还是说神仙酿和松香凑到一起,会让人产生近似春-药的反应?

景曦挑眉回神,道了声晓得了。

阿碧没有昂首,低眉扎眼地上前,伸手解开景曦脖子上的披风,将它挂到一旁的屏风上。

洪福酒楼是云阳最大的酒楼,厨子技术特别棒,元景曦之前每次来云阳都要去三不五时地吃上一桌。他跟叶从安独一的几次点头之交,也是在这个酒楼里。

他叮咛道:“阿碧出去服侍,其别人都下去。”

看来他的好年老将近坐不住了。

他统共就喝了不满三杯的神仙酿,必定不会有这么较着的结果。

景曦盘点了一下,发明这空间就跟个百宝箱似得,几近甚么东西都有:衣服金饰、锅碗瓢盆、家具电器、册本纸张、油盐调料、护肤用品、各种瓶瓶罐罐……这么一看,他在季世流亡中躲藏过的处所还真挺多,能搜刮的估计都被他搜刮了。

本来表情冲动的元景迎站在原地,庞大狂喜的表情刹时变得冰冷,目光久久地逗留在那抹苗条的身影上面,手指卷曲,紧握成拳。

景曦懒洋洋嗯了一声,整小我显得有些慵懒。

叶安闲因为心机都在弟弟身上,是以只是规矩地朝他点了点头,便被叶从安头也不回地拉着走了。

但是他一遭重生就把这些全都颠覆了,他只记得本身的委曲和痛苦,看不到其别人的支出,眼睁睁看着、乃至还主动鞭策让原主去死,最后还生生把宋善雅给弄疯了,关在后院里了此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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