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早熟女孩[第3页/共3页]
方寸一边想着,一边在街上逛了起来,咀嚼着大禹帝国的街边特性美食,偶尔碰到乞儿,也会顺手扔几个铜板畴昔。
“我是行走在江湖中的儒生,如何样?是不是很帅?”
小女孩有些难堪,但还是鼓足了勇气,道:“大哥哥,你可别看这里不大,但在这里读书却非常清幽,风水也是上佳,我爹爹当年就是在这里读书,考上举人,然后才有机遇进京赶考的……”
对于剑修而言,养剑葫就是最好的宝贝。
方寸见她这模样,刚才多买了几个肉卷,又递给她一个,她又给塞到怀里去了。
方寸看了眼四周,四周屋子稀少,都是一些破泥瓦房,可见住在这边的人并未几,路边杂草丛生,偶尔可见一两坨牛粪。
养剑葫能够自行吸纳灵气,像个聚灵阵一样,给养在葫的灵兵供应源源不竭的灵气供应,而不需求灵剑宿主给灵剑供应养料。
“你想要这个?”他问。
“娘,你看我给你们带了甚么返来,肉卷,崔记的肉卷哦!”
并且那东西死贵,除非他将那张鳄王皮,又或是那几根赤焰鳄王的肋骨拿出来卖掉。
她摇了点头,没有说话,方寸又给她递了个,这下她才谨慎翼翼地拿着肉卷吃了起来。
“你爹爹呢?”方寸又问。
谁也不会以为,他拿这些精血归去,直接就用来修炼了。
方寸让摊主再给他一个肉卷,付了钱,递给小女孩,道:“你家在那里?我们边走边说。”
方寸身上的灵兵是有几件,但都不需求用养剑葫温养,陈采儿身上本身就有一件仙兵,更加不需求用养剑葫。
不过鳄王皮和鳄王助骨,方寸都不筹办卖,等今后本身真正学会炼器了,鳄王皮就是制作战甲的最好质料了。
一个不到两三岁的奶娃子咿咿呀呀地朝姐姐跑了畴昔,成果摔了一跤,但抓着姐姐的裤腿又站了起来,“姐姐,肉肉,肉肉……”
以他现在的修为,对于七境修士和六境武夫,都没太大题目。而这类人,根基上不会去干一些见不得人的活动。
方寸闻言,有些惊诧,见太小女孩向陌生人讨钱的,还从未见太小女孩向陌生人乞贷的,这是新的行骗体例?
一柄灵剑换个酒葫芦,在方寸看来还算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