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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境小说网 >都市娱乐 >随身带着未来空间 > 第70章 弹弓打野鸡

第70章 弹弓打野鸡[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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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弓早在人类无知期间就呈现了,《吴越春秋》上有一首《弹歌》,上面记录“断竹,续竹,飞土,逐宍。”

谢燕也道:“这些野鸡很多处所已经野生养殖了,打几只没事的。”

廖再华捡起野鸡看了一下,在心底也是赞叹,锦鸡被钢珠击中了眼睛,能够说被一击毙命,连一声惨叫都没有收回。最首要的是,他就站在叶泉的身后,却没有发明有两只锦鸡躲在哪?实在是太丢窥伺兵的脸了。

叶泉道:“运气罢了,我也没想到会恰好打中眼睛。”

普通来讲,在山里碰到不是红色环颈的野鸡就不要打。

元慧等几女围了上来,对锦鸡的尾羽爱不释手,韩月盈也很喜好,不过见到锦鸡血肉恍惚的脑袋,心有顾恤隧道:“打了两只够吃了吧,还是别再打了。”

尾羽被钢珠击中,那只锦鸡并未受伤,但遭到的惊吓可想而知,顿时一声惊叫,扇着翅膀猛的跳了起来,在世人眼中留下一个标致的身影,然后向火线一窜,不见了。

廖再华也晓得这些,干脆又离开了步队,单独一人带着卡尔钻入了山林当中,半个小时后,提着一只肥大的野兔返来。

叶泉瞄了他一眼,道:“说你没文明还不信,这东西在太古的期间就用来猎杀小型植物,练熟了在二三十米内,指哪打哪,我们一起射,看看是你的当代手弩短长还是我的陈腐弹弓短长?”

叶泉笑而不答,倒是谢燕讽刺道:“你射的那只锦鸡怕是跑出十里了,还能是你打的?”

陈浩举起手弩就要射击,叶泉赶紧把他拦了下来,解释道:“别打,这东西现在很少了。”

山里到处都是草丛灌木,如果打猎时被野兔警悟,很轻易就能逃掉。

跟前面碰到的环颈雉鸡分歧,这是有着标致长尾巴的红腹锦鸡,又叫金鸡,身形纤巧,行动轻巧,因腰腹部羽毛艳红夺目、羽毛在阳光晖映收回闪闪金光而得名。

叶泉便宜的这把弹弓,是闲暇之余用榆木枝作弹弓叉,以八根扎血胶带作弓弦,以他现在的蛮力,在二十米**起钢珠来很有能力,如果再用精力念力来对准和锁定,在三十米内也能够做到百发百中。

在颠末一棵老树的时候,俄然惊起了一只猫头鹰,这东西白日的目力不好,飞翔的姿式扭捏不定,就像是喝醉了酒普通。

叶泉也用念力搜刮,锁定了一只躲藏起来的野兔,批示着豹子头上前将其摈除过来,用弹弓再次建功。

红腹锦鸡在山里的数量要比雉鸡少很多,还是国度二级庇护植物,不过考虑到这类鸟类已经大范围地野生养殖,野化起来也轻易,打上一两只也无妨。

陈浩小声问道:“如何了?”

雄鸟羽色富丽,体长约一米,头具金黄色丝状羽冠,上体除上背浓绿色外,其他为金黄色,后颈被有橙棕色而缀有黑边的扇状羽,构成披肩状,下体深红色,尾羽黑褐色,满缀以桂黄色斑点,尾羽的长度超越身材的两倍以上,满身羽毛色彩相互烘托,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色彩具全,五彩缤纷。为中国特有鸟种,也是驰名中外、最标致的抚玩鸟类之一。

跟刚才廖再华打到的雉鸡分歧,叶泉打到的是一只成年的公锦鸡,有七彩斑斓的羽毛,特别是尾羽长达两尺多,素净多彩。

叶泉射出的钢珠飞进了灌木丛里,而陈浩射出的那颗钢珠准头不错,正打在草丛中暴露来的那片羽毛上,可惜的是,他不清楚那片素净的羽毛是锦鸡尾巴上的,对准的位置应当再向左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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