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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搜神记卷十一(2)[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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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雒阳:即洛阳。

衡农,字剽卿,东平人也。少孤,事继母至孝。常宿于他舍,值雷风,频梦虎啮其足,农呼妻相出于庭,叩首三下。屋突但是坏,压死者三十余人,唯农伉俪获免。

【译文】

①迨:比及。

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旛。发誓于众曰:‘青如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标,又缘旛而下云。”

东海孝妇

蛴螬炙

【译文】

楚僚卧冰

颜含,字宏都,他的二嫂樊氏,因病双目失明。大夫开了处方,但必须用蟒蛇的胆配药,颜含到处寻觅也没有找到。颜含忧愁感喟了很长时候。有一天白日,他单独一人在家里坐着,俄然有一个穿青色衣服的小孩,春秋约莫十三四岁,手里拿着一只青色口袋要送给他。颜含翻开口袋一看,恰是蛇胆。小孩很快就走出门,变成青鸟飞走了。获得蛇胆配齐药,他二嫂的病就当即病愈了。

①蛴螬:金龟子的幼虫。

杨伯雍,是洛阳县人。本来以做中间人给人先容买卖为职业,本性虔诚孝敬。他父母亲身后,都葬在无终山,他就把家也安在了那边。无终山高八十里,山上没有水,他就打来了水,在山坡上免费供应茶水,过路的人都从他那边喝水。三年后,有一小我来喝水,拿了一斗石子给他,叫他到高而平有石头的处所把它种下,并对他说:“宝玉会从内里长出来。”杨伯雍当时还没有娶妻,那人又对他说:“你今后会娶到一个好媳妇。”那人说完就消逝了。因而,杨伯雍就种下了那些石子。几年中,他常常去察看,只见小玉石长在石头上,而别人没有一个晓得这件事。有一户姓徐的人家,是右北平郡的王谢望族,他的女儿很有德行,当时有很多人求婚,姓徐的都没有承诺。杨伯雍想向徐家求婚尝尝,却遭到了徐家人的耻笑,以为他太傲慢,戏弄他说:“如果你能拿出一双白玉壁来,我就同意你娶我的女儿。”杨伯雍来到他种的玉田中,收了五对白玉壁,作为聘礼。徐家人大吃一惊,就把女儿嫁给了他。天子传闻了这件事,感觉杨伯雍这小我很奇异,就任命他为大夫。就在杨伯雍种玉的处所,四角立起大石往,每根石柱都有一丈高,中心的那一顷地,被定名为“玉田”。

王裒,字伟元,城阳营陵人也。父仪,为文帝所杀。裒庐于墓侧,朝夕常至墓所拜跪,攀柏悲号,涕零着树,树为之枯。母性畏雷,母没,每雷,辄到墓曰:“裒在此。”

颜含,宇弘都,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医人疏方,须蚺蛇①胆,而寻求备至,无由得之。含忧叹累时,尝昼独坐,忽有一青衣孺子,年可十三四,持一青囊授含,含开视,乃蛇胆也。孺子逡巡②出户,化成青鸟飞去。得胆,药成,嫂病即愈。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发愤,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幼年。”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痛苦,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立即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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