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其实我是个医生[第3页/共3页]
不提一个大夫的职业本能,就算从私家角度上,郑军也是想拼尽尽力救十三的,在部落养伤的这段时候,别的人都对郑军抱着冷酷中带着疏离的警戒。只要洛和十三两人对他抱着美意,并且十三也是当初把郑军救返来的猎手中的一个,也算是他的拯救仇人,于公于私郑军都筹算尽力以赴。
但在部落里的人眼里,这已经是神乎其技的了。之前部落里的人受伤以后,别说缝合,连洗濯都很少,大师都只是硬熬罢了。以是除非是很小的伤口,普通都很难病愈。猎手们外出捕猎时,受过近似伤情的也不是没有,但是能活下来的也只要洛一人罢了。而洛当时受的伤还远比十三要轻。而现在十三连肠子都掉出来了,竟然能几下几下又放归去,东搞西搞的连受伤的口儿都合拢起来了,看上去和没受伤似的。四周的人现在看郑军的眼神已经完整只剩下畏敬了。
郑军做完手术,又合着水喂十三吃了几片抗生素。要说没抗生素的年代里,术后传染真是致死率相称高的身分。一向到一战期间,传染都是首要的灭亡启事,大夫乃至得用截肢来对抗传染。而抗生素呈现以后,共同无菌的手术体例,再加上杰出的卫生前提,传染就不算甚么了。
这类措置外伤的手术,严格上说应当由一个主刀、一个或两个助手以及一个手术护士一起完成。但现在的前提下,有手术东西已经算是郑军有先见之了然,别的的就不消希冀了。并且部落里的人连根基的小我卫生都不算好,连帮手都做不到。最后郑军也只要本身一小我上了。
这时候恰是初春,郑军固然已经赤裸了上身,但是不断慢跑起来,倒也不算太冷。来的时候,郑军估计一行人走了两个小时摆布,大抵离着部落十几千米的模样。现在慢跑归去,应当也不会太迟。
“大夫?是你的部落里对巫的称呼吗?不管叫甚么?只要能治好十三的伤,部落会欢迎你的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