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要一根大象牙[第2页/共3页]
回营地清算了一下,带上了一些需求的设备。郑军筹算沿着河一向走,要么走出丛林找到猛犸象,要么找到聚居点。起码半个月后再考虑返回。
沿河别的另有一个好处,这个时候点,人类已经出世,如果有聚居点的话,多数也会选在河边。郑军沿着河走说不定就能碰上。
不过山看起来都差未几,郑军也不太敢确认。从树上趴下来,向西边走去,丛林里低矮灌木很多,郑军不敢也没体例走太快。一边用着砍刀把挡路的灌木劈开,一边用心发作声音来,如答应以把一些蛇和虫豸赶开。没走多远就听到了流水的声音,最后就在离营地百来米的处所发明了一条河。
郑军做了一餐烤全鹿慰劳本身,可惜没有香料,火候把握得也不太好,不过老是比干粮强,他倒也吃得相称镇静。
丛林内里必定是没体例骑摩托车了,只能步行。而步行时迷路的结果就更加严峻。
这草原长着差未几半人高的杂草,固然温度算不算上高,却也常常能看到植物活动的迹象,可惜郑军一向也没找到猛犸象的踪迹。倒是又碰到了大群的奇角鹿在河边饮水。连着几天吃干粮也是吃得郑军想吐,有如许改良炊事的机遇他是必定不会放过的。
每天下午三点的模样郑军就会开端寻觅宿营的处所,偶然候找到的地点离河很远,第二天一大夙起来还不得不重新找回河才气再次进步。
也是幸亏营地离着这河不远,只要顺着河走应当就不消担忧迷路的题目了。
等再展开眼,郑军发明本身已经身处一片丛林当中,这丛林是由一些并不算太高的树木构成,这些树枝叶富强,只透过一点点微光下来。郑军的房间就恰好落在几棵树中间,四周只听到一些虫鸣,黑漆漆的也看不出到底是白日还是黑夜。
这一年来,郑军可不但是熬炼身材,对地球各个期间的物种都看了个大抵,回想了一会儿,感觉这应当是奇角鹿,是一种已经灭尽的鹿种,大抵糊口在100万到1万年前。
这条河直接从丛林中穿过,竟然有近二十米宽的模样,水里一眼看不见底,也不知有多深。
固然对于田野保存还远远算不上精通,但郑军毕竟是能够挑选回归的,以是对本身能不能在田野保存倒并不在乎,最多也就是睡一觉的事儿。
四周温度不高,感受起来湿度也挺大。不过因着穿越前恰好是夏季的原因,以是郑军穿戴冬衣,倒也并不感觉太冷。
穿越的的筹办已经断断续续地做了一年,一件一件的添置家伙什。现在郑军的房间全数被各种东西和简易加工台填满。操纵这些不但能简朴地加工制作木质的物品,乃至能够制作一些简朴的金属物品。郑军本身练手的时候就试着制作了一把斧头,还非常好用。
倒是碰到大角那样本身想帮手却无能为力的环境让郑军很受刺激,现在熬炼了一年,对于近似环境,倒也很有点自傲。耐着性子练了一年,好不轻易达到本身定下的目标,郑军也是迫不及待的了
现在间隔当代少说也有一万年摆布,统统依靠当代科技的导航手腕都没法用。加上丛林里视野狭小,也没体例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