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路上[第3页/共3页]
“现在能够了”
“我第二个守夜吧。”
“郑,你终究起来了,来尝尝,这是我们明天猎到的鹿。”
如许的夜晚算地上相称温馨,在当代时即便深夜也免不了各种汽车过往,夜夜歌乐。当时候恨不得离群索居,离地越远越好。现在却又忍不住怀恋起来。
我到底为甚么要本身讨这些苦吃?每日熬炼,分开父母,没时候看小说,只是不断地学习着各种有效没用的知识。放弃了当代的各种便当,到了一个在顶上透光的山洞里的篝火边守夜都能感觉安闲的年代来受这些罪,本身到底是为了甚么?
郑军一边在内心颠覆着十三的形象,一边筹办着本身的睡袋。洞里平整的处所都铺着简易的草床,他就把睡袋放那上面,试了试,感受还相称温馨呢。
郑军接了过来,却不太想吃。其实在前一次穿越时他曾经猎到过一只奇角鹿,尝过后就晓得鹿肉吃起来颇硬。这是因为鹿常常奔驰,以是肌肉就变得很健壮,吃起来非常费牙。如果不是吃干粮吃的发腻的时候,郑军是不但愿去吃力咬这玩意儿的。
篝火边上已经堆了一些枯枝,郑军捡起一根,在火里刨了几下,直接就把这枯枝丢出来,感受火更大了一些,靠近点烤了一会,暖暖地挺安闲。
洞口有着简朴的遮挡,是之前巴族的猎手们留下的,口不太大只够人半弯着腰进入,出来2、3米就豁然开畅,内部有着差未几两个篮球场大小,顶上有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缺口,被密密麻麻的植物粉饰,只要几丝阳光透了下来。
“不过这火就是你明天生的了,早晨守夜的时候略微重视点,不会那么轻易熄的。”
再次醒来的时候,郑军是被十三推醒的。他迷含混糊地展开眼,看到十三,想起本身守第二班,点了下头就爬起来,走到洞口篝火边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