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路上[第1页/共3页]
我到底为甚么要本身讨这些苦吃?每日熬炼,分开父母,没时候看小说,只是不断地学习着各种有效没用的知识。放弃了当代的各种便当,到了一个在顶上透光的山洞里的篝火边守夜都能感觉安闲的年代来受这些罪,本身到底是为了甚么?
严格来讲田野的山洞并不能算合适的宿营地,到不是因为不好,恰好是因为太好,这些山洞普通都被猛兽所占有着,成果反倒不太合适了。
“我们生火火有火石的。”
定下守夜的挨次后,晚餐又是鹿肉,再次烤了一下,感受口感反而更好了一些。因为要守夜,饱餐一顿后,郑军就早早睡下了。
郑军这回可不想再享用甚么特权了,立马接上。
这个山洞就是一个熊洞,之前曾经被一只黑熊占有着,不过这不利熊冬眠了一个夏季,才醒来就碰到巴族回归的打猎队,成果非常利落地就丢了性命。
如果巴族就是巴人的前身的话,现在看到的这类大雾说不定就是因为在渝城古时候的位置四周的原因。如许提及来,边上的河就是长江了吗?如许一想,感受全部天下都亲热起来了。
“不过这火就是你明天生的了,早晨守夜的时候略微重视点,不会那么轻易熄的。”
“我第一个来守夜”
如许的夜晚算地上相称温馨,在当代时即便深夜也免不了各种汽车过往,夜夜歌乐。当时候恨不得离群索居,离地越远越好。现在却又忍不住怀恋起来。
渝城一向都有雾都的美号,并且这雾可不是伦敦、北京那样的产业雾霾,而是真正的水雾。
篝火边上已经堆了一些枯枝,郑军捡起一根,在火里刨了几下,直接就把这枯枝丢出来,感受火更大了一些,靠近点烤了一会,暖暖地挺安闲。
在洞口有些轻风,吹在身上另有点凉,郑军打了个寒噤,把残留的睡意都赶走地七七八八。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坐地离火更近了一些。
丛林里进步再快也有限,被护着的郑军较着感受要比前一天好很多,下午宿营时也不太累。这回的宿营地是河边一座小山半山腰的山洞,
郑军他们正在行走着的丛林里各种灌木相称富强,即便在岸边的时候也不得不劈荆斩路地重新开出道来。
洞口有着简朴的遮挡,是之前巴族的猎手们留下的,口不太大只够人半弯着腰进入,出来2、3米就豁然开畅,内部有着差未几两个篮球场大小,顶上有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缺口,被密密麻麻的植物粉饰,只要几丝阳光透了下来。
郑军接了过来,却不太想吃。其实在前一次穿越时他曾经猎到过一只奇角鹿,尝过后就晓得鹿肉吃起来颇硬。这是因为鹿常常奔驰,以是肌肉就变得很健壮,吃起来非常费牙。如果不是吃干粮吃的发腻的时候,郑军是不但愿去吃力咬这玩意儿的。
几小我吃完整理好筹办上路的时候,雾气仍然没有散尽,但已经很淡,暖暖的阳光透过雾气撒在大地上。就在如许的阳光中,郑军一行人又再次解缆。
再次醒来的时候,郑军是被十三推醒的。他迷含混糊地展开眼,看到十三,想起本身守第二班,点了下头就爬起来,走到洞口篝火边坐下。
“郑,你终究起来了,来尝尝,这是我们明天猎到的鹿。”
“用我这个,比你的好”
洞口的遮挡很简易,坐在火边能够清楚得看出去。洞口正对着河对岸,也是一个小山,和这边一样被各种植物覆盖着。夜间的丛林实在是很活泼的,相称多的生物都是夜间才出来活动,不过郑军耳朵里除了偶尔听到一两声狼嚎,就只剩下洞外的虫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