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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那个年代,偷卖单反[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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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感觉那里不对,就是说不上来。

“这个歌是普通程度的?如果是小孩涂鸦那种可不算。”主持人确认了一遍。

“我不但吃过狗粮,我还吃过猫粮。”

萧辰直接祭出大招。

“萧辰高产如母猪。”

你乖乖合作拍戏,人家不但会放了你,还会给你应有的酬谢。

“我曾经在棺材里睡过觉。”曾坚答道。

“出版吧!我必定买一本!”

这一题底子比不过。

“萧辰这一组竟然排在前面。这是我千万没想到的。”

平常的事情已经赢不了了。

这一点他想造假都不可。

“我曾经用手榴弹吓跑过地痞!”

很快就到了萧辰这一组。

嘶~

如果二十一首歌都是这个程度的话……

黑涩会就喜好威胁当红小生/旦角拍戏。

萧辰小组不扣分。

邓诗诗立即放动手机,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主持人竖起大拇指,接着道:“接下来是谭荣。请说出一件只要你做过的事情。”

特别是港区,几十年前那叫一个混乱。

几分钟后。

“有一说一,港区之前真的是如许的。”

他固然标榜本身是创作型的唱跳歌手,可实际上那些歌都是公司供应的。

“这个男人真的没有瓶颈吗?我开挂都不敢这么玩!”

不能插手比赛,就只能以如许的体例玩。

话音刚落,世人都被吓了一跳。

“我在猫砂盆里拉过屎。”

几小我有这类经历?

薛一:“???”

“那笔钱支撑我活了三个月。”金家旭道。

世人不晓得的是,邓诗诗在病床上举了手。

舞台这边。

歌手们各自诉说汗青。

“我变过一次性别。”

“不愧是萧教员!”

“你们都干过?”

“被子?”

本来是个无关痛痒的互动游戏。

批评区的网友则纷繁求书。

“我在大学的时候,曾经偷偷把室友的单反相机去卖。”

“各位变态,请开端你们的演出。”

呃!

特别想赢!

“就是猎奇!”薛一道。

“这如果写一本自传,不比小说都雅?”

统统歌手猛地倒吸一口冷气。

“我的内裤破了一个洞……前面!”

金家旭阴沉着脸。

“我儿子给我做饭。把我的碗和狗碗弄混了。”

主持人把话筒递畴昔,想听谭荣会再说甚么。

护士来到邓诗诗床边,眼神中带着些答应惜。

歌手们都被完整震惊了,仿佛看到了阿谁腥风血雨的年代。

“我……”

《将军令》的创作程度很高。

只听谭荣清了清嗓子道:“我曾经在用饭的时候,被七个地痞围攻。当时身上恰好有一颗手榴弹。”

“《将军令》就是阿谁时候写的。”萧辰道。

前面两个小组,都是一些稀松平常的事情。

薛一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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