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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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毫不踌躇的,冲父亲点了点头,过了几天,抱着夸姣的神驰,正式踏入了社会,那一年,我才十六岁。
就如许,签下了第一本书,我没想到的是,签约今后,要每天都对峙写,但是白日要上班,只要到了早晨才气写,一写就要凌晨两三点钟才气写完,第二天顶着熊猫眼上班。
在家里呆了几天,父母也对我说了很多事理,我也想过了,混没意义,要混就混得牛逼,要不就别装逼,在街头小打小闹的不是黑社会,而是小地痞,是跳梁小丑。
要走的,我也不挽留,要来的,我也不回绝,那些不离不弃的,我会倍加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