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借尸还魂[第2页/共3页]
好家伙,那光秃秃带带着鳞片的,竟然是这庞然大物的尾巴!
而拍嗒那一声打在他身上的,恰是那庞然大物的……尾巴?
“拍嗒……”跟着一声闷响,还在自我调侃的霍青风,蓦地从嘴里滑出一声闷哼:“唔!”卧槽!是谁这么暴虐?对着一个奄奄一息的人还下此狠手!
这霍麒自小聪明过人,五岁便熟读四书五经,十岁各处诗词,大师都唤他青风公子。但这青风公子脑筋……如何说,应当是有些奇葩的,设法总与旁人不大一样,偶然总叫人匪夷所思不得其解。
人就是活过来了,也不再有才气支撑起这个家,仍然还是霍麒担着。
霍青风,实在生来并不是这么悲惨苦楚的,切当地说,他生在朱门活活着家,款项权势亲情爱情友情,甚么都不缺,活得最为率性,从小就是个被大家都捧在手心上的宝贝,连他本身都感觉本身的平生就是这么过了。
可未曾想到,直到面劈面前一帮谋财害命狠辣的暴徒,霍麒才心知本身本日劫数难逃,还能挺平静地回想起那老道骗子的话来调侃本身一番。
只是,照这个风景,本身是回光返照,还是要渐渐等死?
名叫霍麒,字青风,脑海里漂泊这段影象时,霍青风已经明白,本身好死不死穿来这具身材,大抵不是偶尔,只是同名同姓又同岁罢了,对方不利了,因而本身也一同不利。只不过,他比较荣幸的是死过一次在这不着名的破时空重生了,只是这躯体本来的阿谁不利蛋,不知是不是和本身一样的运气找了个处所重生或投胎去了呢?
满身的疼痛都在提示他,本身,还是活下来了,固然不知活到神马时空去了。
不率性就不任□□,简简朴单地活,实在也是不错的。毕竟,对于一个从小土豪到现在贫困得志,也不过几年的风景,他的风俗,都是因他看尽了人间的情面冷暖,看清了趋炎附势,人生是非,镜花水月,他问心无愧。
从很小的时候,霍青风就感觉本身一贯很荣幸,但是长大了就常常倒大霉,就比如十七岁那年。他从天之宠儿成了落魄布衣,不再是大族之子,不再高贵,不再是大家捧在手心上的宝贝。他乃至不晓得本身那里做错了,那里做得不好,一夕之间,他一无统统,父母不再是父母,那些亲人也不再是本身的亲人,他是个来路不明的野^种,乃至连本身真正的亲生父母是谁又在何方。
“至公子,我们这些货都还好,比李家的收多了。”侍从提着收来的药材,口气就不得吵嘴,但也没有满嘴抱怨。
十八岁那年,是进京赶考大日子,全部陵安城最有望的便是这位青风公子了,但不幸的是其父忽沉痾,眼看家事瞬息式微,他竟然一意孤行决然弃考从商,顶起了百口重担,为父驰驱寻医,终是黄天不负故意人,霍父虽病中成瘫,却也病愈人好,算是活过来了。
这才子,弃考从商的孝举,赛过无数讹传,名声倒是更大了,却也是喜忧参半吧。
这不利的货,是所谓的陵安城人士,家住城西街,做药材买卖的,家主本份实在,买卖做得不大但口碑很好。他是家中的宗子,当年也是颤动一时的才子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