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章:怯高峰山大王[第1页/共3页]
韩平走到赵俨山身边,错身附耳道:“因为我最有自知之明,做个地头蛇绰绰不足,想要翻云覆雨做那过江蛟?怕是下辈子才有的福分了。你为甚么对山下那帮灾黎这么上心?还不是看我手底下那百号盗贼和刘疤子的兄弟眼红?可莫要迷了心窍。我韩平读书没你多,可杀的人比你见过的面孔还多,甚么人物没有打过交道?不过你也不消惊骇,堂堂怯岑岭三当家,名号铁面墨客的人物,如果没几个亲信我这个老脸也没处所搁,那群人你本身看着办,不过要上点心,可不要暗沟里翻了船,你这么聪明…… 应当懂吧。”
“传闻刚才你在山下拦住一行灾黎?想要招归入寨?”
赵俨山极力节制双腿不要颤抖,在身后喽啰看来大当家的笑容对三当家的说事,羡煞了他们,如果哪天他们也能和大当家的如此扳谈,那做梦都得咧着嘴笑。
赵俨山冷眼相看跪在地上毫无庄严的小喽啰,一甩袖摆分开。
……
自此侯霖很少再见过韩平,连刘疤子都少见,只要赵俨山来往甚多。既然谨慎思被大当家的看破,他赵俨山也就不屑再去暗里皋牢,常常带着酒肉来看侯霖一众。开初侯霖一行人大多数都惶恐不安,本来都是本分的诚恳人,俄然摇身一变成了昔日来嘴里千刀万剐的匪贼,实在不适应,也多亏了赵俨山多有照顾才撤销了很多人的疑虑。
“招子放亮点,可别把苍蝇招上山来,既然是要一起做兄弟的人,那就按山上的端方走,按人头来算,想要上寨几个,就下去剪径砍上几个脑袋。”
寨上端方倒未几,远比宦海上的繁文缛节要简朴,第一日在那彩幡旗下宰了几头红冠鸡,当着怯岑岭百号人喝了生鸡血,大当家韩平走过来拍了拍他和秦舞阳的肩膀,说上一句道上最常听的:有福共享,有难同当。就算是入了这把脑袋搁在裤腰带上的行当。
“前次来群虎山的阿谁将门后辈校尉,腰间挂着的也不过是四棱长剑,远比这把差的远了。偌大的西凉道,恐怕能有这剑的将官不过百人数,那小子是甚么人?你可刺探清楚了?”
韩平走远,只留下后背早已湿透的赵俨山立足原地,眉宇间阴沉的连向来没个眼力劲的小喽啰都不敢出声。
赵俨山稳住身姿,把侯霖的剑递到了韩平局上:“大当家的看,这是底下一人说是贡献我的,我一介墨客,手不能提肩不能挑,要这好剑也是糟蹋,俗话说宝剑配豪杰,这怯岑岭上也就大当家的能配上这把剑了。”
“这是朝廷军队里将尉才气装备的六棱长剑,非有军功者不能佩挂。”
韩平目光比这剑刃还要冰冷很多,带着几分杀气斜向赵俨山,赵俨山不敢直视,垂下头道:“我摸索了他两句,不像是甚么可疑之徒,他自称是幸运捡到,从这伙人的装束和言行上来看应当没甚么题目。”
韩平不在多问,深深打量赵俨山一眼后说:“不要太粗心,本年这势头可不大对。”
“我、我明白。”
为了拉拢侯霖一帮人,赵俨山可谓不留余力,怕这群刚上道的雏头被那些心窍活泼的痞油子当作替罪羊,特地放下身材到韩平面前给他们求了个巡查后山的闲活,更让很多人感激流涕,感觉这个三当家与其他那些穷凶极恶的‘兄弟’不一样,是少见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