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白衣陆逊[第1页/共2页]
刘禅闻言大喜,说道:“赐座。”
同时,他对刘禅更加顾忌惊骇了。
氛围到了,鄂焕将酒樽的酒一饮而尽。
这家伙身高九尺,凶神恶煞的模样,让人见之生畏,难怪有南中吕布的称呼。
如小巨人普通的鄂焕看着面前的使者高元,一脸的不成置信?
鄂焕有万夫不当之勇,手底下另有三千蛮兵,如果能够服从他高元,何尝不能在越巂郡掀起波澜。
“那我麾下士卒,不能称勇乎?破寨攻城,五日内便下邛都县,掌控越巂郡,不能称之为勇?”
作为使者,高元固然不甘,但也只得说道:“大王要你带兵前去邛都县,服从于公子刘禅。”
“荒唐!”
大理王城。
云南郡。
比方嘴炮。
任务?
“公子刘禅年纪尚轻,口气倒是不小,竟然言之一月安定南中,是谁给他的勇气?”
“公子刘禅?”
传言回禄主公乃是南中第一美人,可惜因为她尚未出阁的启事,很少人能够窥其芳容。
“首要谍报是真,我带着任务前来也是真。”
高元心中亦是憋屈。
公子刘禅年纪悄悄,御动手腕便如此高超,鄂焕才一相见,便已经不架空他了。
但鄂焕一定看得起他高元,加上高元想到那汉人赵越杀神般的模样,脑中再闪现出公子刘禅身后带来的雄师,贰心中的谨慎思也随之燃烧了。
他亲身为鄂焕倒上一樽酒,说道:“将军有所求,尽可与我道来,满饮此杯,今后你与诸位便是同僚,共同挞伐天下,兴复汉室,还天下一個朗朗乾坤!”
李明从怀中取出一封函件出来,说道:“我是公子刘禅的使者。”
刘禅对鄂焕的不敬涓滴不在乎。
刘禅亦是见猎心喜。
总比死了强!
回禄公主语气冷酷了很多。
“况你并不算完整归附与我,只是为我交战,伱亦可尽忠叟王,你看如何?”
.....
只闻声帷帐中手札翻开的声音,李明在外悄悄等待。
偏殿顶用粉色帷帐隔开,帷帐中模糊能够窥见一道曼妙的身姿,不见其真容。
“大王与我有恩,我鄂焕知恩图报,既是要我前去邛都县,服从公子刘禅,我去便是了。”
归正他刘禅要的,只是鄂焕这小我,替他兵戈,挞伐不臣。
叟王高放内心已经下定决计了:他要把当狗停止到底!
李明算是大理王城的常客,与城中的蛮族贵族,已经是混得很熟了。
高元眸子转动,实在贰内心有谨慎思在内里的。
鄂焕脑筋一时候有些转不过弯来。
此等人,断断不能与之为敌!
被刘禅‘压服’的鄂焕慎重的对刘禅行了一礼,说道:“只要你不难堪叟王,我情愿为你交战!”
“鄂焕拜见大王!”
“何谓有恩?”
“降将鄂焕,安敢无礼?”赵越眉头紧皱,出言怒斥。
“那我们都是同僚,兄弟了!”鄂焕哈哈大笑,来之前的愁闷一扫而尽,倒是在一边的叟王高定脸上现出愁闷之色。
日子久了,怕他手底下的这个虎将,便真成了公子刘禅的人了。
鄂焕看了刘禅一眼,说道:“我鄂焕只尽忠勇者,只尽忠对我有恩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