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4 猎物[第3页/共3页]
丛林内里是伤害的,随时都能够产生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事。
俄然一个冷冽的声音在兽人身后响起,两人循名誉去,竟然是伊尔萨斯。
统统的前提都是为了活着,仅此罢了。
固然手生,陶蔚还是把这只野鸡给措置洁净了,她独一的容器就是那口石锅,用它添了水,先把鸡毛洗洁净。用奇肯大爷送的兽皮垫在底下,把鸡毛摊开放阳光下晾晒。
待他们靠近圈套方位的时候,罕德鲁动了动鼻子,“我闻到了血腥味,能够有猎物!”
伊尔萨斯很君子的一小我,他没有久留回身拜别,乃至没有跟她多说话,估计是考虑到对方没穿衣服不便利。
“好大一只叽叽兽啊,够你一人吃上很多天呢。”
再如何炒着吃、煮着吃,这么大块头一小我也要吃上好几天,雨季就快来了,到时吃了上顿没下顿,要如何保存它才是紧急的。
兽人的鼻子是很活络的,陶蔚闻声这话顿时欢畅起来,“那我们把稳点。”
“你在干甚么?”
那圈套不过比人高一点,略微大点的野兽都困不住,别没有被木刺刺死,来个绝地反攻,那就悲剧了。
呵呵,这厚脸皮的,就这么一条河,还分甚么这边那边,明摆着要占便宜。换成其他雌性赶人,他万不敢这么做的,也是看陶蔚脾气好,不敷凶。
罕德鲁哪会听她辩白,陶蔚长得都雅,又聪明无能,也算伊尔萨斯看上她也普通的很,东西都送来了,必定是想做保护者吧,或者两人直接结为朋友?
“伊尔萨斯是一个好兽人,又是部落里的懦夫,我感受他就很好。”罕德鲁的口气非常语重心长,意有所指。
陶蔚点点头,这野鸡的体型非常巨大,跟个鸵鸟似的,该如何储存是个题目。就她手头那么一大碗的盐巴,用到这个上头,那还不分分钟就没了。
坑里响起一个钝钝的叫声,他们往下一看,公然卧着一头猎物。
这只叽叽兽本身已经被弄得奄奄一息,陶蔚用小刀割它两下就死绝了,煮上一锅热水给它烫一烫拔毛。这些毛也不能丢了,洗洁净晒干后存起来,也许夏季就能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