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01 诺森[第1页/共3页]
陶蔚看了看本身的炉子,和仍然光辉明丽的阳光,内心有了一个主张,把它做成腊鸡吧。
再如何炒着吃、煮着吃,这么大块头一小我也要吃上好几天,雨季就快来了,到时吃了上顿没下顿,要如何保存它才是紧急的。
很多事情老是越描越黑,陶蔚干脆不睬会他了,当真揣摩起来,这只叽叽兽要如何措置?
“陶蔚,等一下你从速往部落里跑,绝对不要转头。”罕德鲁握紧了骨刺,手上青筋暴起,他很严峻。
“多亏了陶蔚的主张!”奇肯大爷笑着说道,本年雨季他不消煮兽皮了,人老了牙口不太好,那玩意实在难吃。
“哄哄……”
伊尔萨斯送完食品并没有当即分开,他看上去仿佛有些踌躇,淡淡开口道:“如果有需求能够去找我。”
三人一起顺着林子出来,趁便看看能不能挖些红薯野菜,路上也有点收成。
那兽人却没有要走的意义,他拍拍胸膛, “我就在这边泡澡, 不畴昔你那边。”
这只叽叽兽本身已经被弄得奄奄一息,陶蔚用小刀割它两下就死绝了,煮上一锅热水给它烫一烫拔毛。这些毛也不能丢了,洗洁净晒干后存起来,也许夏季就能用上。
没有白酒酱油以及花椒等香料,只要盐巴一种,陶蔚都有点思疑,能不能胜利做出辣鸡。
罕德鲁和奇肯带上本身的骨刺,虽说兽人们早已进入石器期间,但他们的兵器很罕用石头做成。因为他们惯常利用的是近似于长毛的东西,长而锋利,能跟猎物保持间隔的同时伤到它们。
陶蔚无法地摆摆手,“大叔曲解了,我们不是那种干系。”
坑里响起一个钝钝的叫声,他们往下一看,公然卧着一头猎物。
罕德鲁的声音带着镇静,“长林兽的肉比较软嫩,很多人都爱吃呢,我们能够用它调换其他更多的食品!”
吃的时候先是用水泡开,弱化咸度,在跟着米饭等一起蒸着吃。想必滋味还行,不过前提她得具有主食,米面甚么的还没见到影子呢,或许红薯是个不错的挑选。
统统的前提都是为了活着,仅此罢了。
俄然一个冷冽的声音在兽人身后响起,两人循名誉去, 竟然是伊尔萨斯。
陶蔚并不筹办回绝,矫情甚么,本身别在雨季饿死就谢天谢地了。以伊尔萨斯的才气,一只大野鸡对他来讲轻而易举,今后本身再看着酬谢他吧。
估计是被他们倒立的木刺给伤了腹部,这么高跌下来应当摔的不轻,长林兽已经不如何转动,哼哼唧唧,中气不敷。
部落里,雌性是很贵重的,兽人胆敢对她们不尊敬,轻则被惩罚,重则赶出部落。
呵呵,这厚脸皮的, 就这么一条河, 还分甚么这边那边,明摆着要占便宜。换成其他雌性赶人, 他万不敢这么做的, 也是看陶蔚脾气好,不敷凶。
“是长林兽!”
“伊尔萨斯是一个好兽人,又是部落里的懦夫,我感受他就很好。”罕德鲁的口气非常语重心长,意有所指。
“这是甚么?”陶蔚的谨慎肝怦怦跳个不可。
那兽人哪敢在伊尔萨斯跟前耍地痞, 神采憋得通红, 从速穿上本身的兽皮裙, 摆摆手道, “我就是太热了,想快点沐浴,我这就走。”
罕德鲁哪会听她辩白,陶蔚长得都雅,又聪明无能,也算伊尔萨斯看上她也普通的很,东西都送来了,必定是想做保护者吧,或者两人直接结为朋友?